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当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时,就应对负有主体责任的“责任主体”,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进行问责。唯有通过问责才能形成压力,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以问责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意识的淡漠,必然会导致责任担当的缺失,削弱党的组织建设。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区域性腐败、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等多发,且呈现出相互交织态势,涉案人数之多、金额之大,令人触目惊心。这些案件的发生,除去腐败分子自身的原因,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甚至失位、缺位的问题。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更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各级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从增强党的观念入手,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职责。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分组讨论中,王岐山同志强调,“‘两个责任’今年一定要强化问责!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应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哪怕离开原岗位了也要问你的责!”今后,问责将成为常态,而且会越来越严。各级党委尤其是党委书记一定要警醒起来,如果还不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就随时有可能挨上问责这个“硬板子”。
以问责倒逼履责动力。当前,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但“四风”问题树倒根在,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要从当前严峻复杂的形势中走出来,还需全党共同努力,把党委的主体责任真正扛起来,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各级党委要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经常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事实上,如果党委书记不抓反腐败,仅靠纪委监督,恐怕纪委书记再能“折腾”也“折腾”不到哪里去。只有通过对工作中那些心存顾虑、畏首畏尾,对腐败行为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在他们头顶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才能让他们产生危机意识,自我加压,主动履责。如果搞“只挂帅不出征”、当“甩手掌柜”,等“板子”打到自己身上,则后悔晚矣。
以问责助力正本清源。领导干部处在重要岗位,在保持党的纯洁性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春秋时期鲁国的权臣季康子曾问政于孔子,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意思是说:“政就是正的意思。你本人带头走正路,那么还有谁敢不走正道呢?”这说明各级党委尤其是党委书记做到自身过硬、敢于担当,对营造健康的政治生态是何等重要。反之,“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如果领导机关和领导个人不能用党的纯洁性要求自己,自身贪财变质、为官不为,必然会上行下效,败坏党风,败坏政治生态,危害党的事业。试想,党员领导干部自身不正,说话不硬气,哪里还敢管别人?可见,一个地方、一个系统官场腐败,贪贿成风,其党组织及负责人往往难辞其咎。对于重大腐败案件或长期存在的不正之风,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得对负有主体责任的领导干部予以问责,清除带头腐败者、尸位素餐者,方能正本清源、激浊扬清,重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李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