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好巡视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巡视工作汇报时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巡视要发挥三个作用,即发挥巡视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指出了巡视工作的基本功能和重要地位。
震慑作用是巡视工作目前最重要和最直接的功能作用。
巡视的震慑作用,首先体现在巡视所明确的职责定位上,即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以善于发现问题、发挥震慑力作为主要任务,通过当好中央和省区市党委的“千里眼”,当好“尖兵”。定位准确,目标集中,为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发挥出了“侦察兵”的作用。
巡视的震慑作用,还体现在巡视直接受中央和省区市党委的直接领导,权威性、独立性强,能够摆脱各种干扰,主动出击,而且方式灵活,行动迅速,具有其他监督方式所没有的突出优势。如方式方法的灵活性方面,既充分走群众路线又不搞群众运动,形成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内外联动监督机制,既整合各种监督力量又不干扰各自职责分工;实行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哪里问题集中就巡视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视谁,巡视过后再杀个回马枪;成果运用上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等有直接通道,等等。这是监督制度的重大发展和威力所在。
遏制作用是巡视的一大基本功能和直接间接相互交叉作用。
巡视的遏制作用,更直接的是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实行分门别类,一件一移交,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对普遍存在问题早发现、早报告,促进问题解决,进行及早教育提醒,通过“抓早抓小”,实现了对干部的关心爱护,抑制了腐败滋长的势头。
巡视的遏制作用,还在于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领导,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整体推进战略态势;同时把做好巡视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化,有力推动了省区市巡视工作的深入开展,构建了全国性的巡视网络。中央巡视组拓展巡视监督内容,不仅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和执行组织纪律情况的检查,而且把抓好巡视工作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较好避免了巡视工作上强下弱的“短板”问题。
治本作用是巡视的又一个基本职能和长远意义。
制度具有根本性和长期性、全局性、稳定性作用。由于对巡视所发现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必须根据巡视条例规定,按照整改要求制定大量的整改制度和措施,而且明确整改责任,强化制度执行,确保制度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并进行回访督查,从而有效防止类似问题的再发生。
通过巡视,针对所发现问题而制定的整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了惩治腐败体系,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治本作用。如中央巡视组巡视过江西和昆明后,昆明市市委原书记、江西省省委原秘书长“跳崖式降级”,一个降到副处,一个降到科员,其处理方式是前所未有的,丰富了惩治腐败的制度,通过警示而达到治本功能。
与此同时,巡视的基本内容,也起到了抓源头的作用。作风问题是腐败的源头,中央明确的巡视工作“四个着力”,两个就与源头和治本直接有关。一个是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和反对“四风”问题作为巡视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防止作风问题演化成大腐败。另外一个就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抓起,通过选好人用好人,根治和杜绝腐败现象。(韦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