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宣传教育 > 正文

主动适应严管严治新常态

时间:2015-09-06 16:49:20 文章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察局

  “上下班迟到早退几分钟、工作之余上网购点物品、工作日中午应酬喝点酒、逢年过节给职工发点福利……”,这些以前大家都认为很正常的事情,现在都成了违纪行为,而且还要受到处分。部分党员或公职人员觉得不适应,个别人还怨声载道。

  纵观一些走上犯罪道路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他们都是从犯小错开始的。今天上班迟到10分钟没受到提醒,明天迟到1小时没事,后天半天不来也没依规处理,长此以往就淡化了纪律观念,可以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这就发生了质的变化。贪官也一样,刚开始从几百元小错开始,由于没得到及时监督提醒和处理,到后来私欲就无限膨胀,就会成千上万地贪腐。同样是量变发生到质变。

  严管严治是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关爱。发现轻微问题及时扯扯袖子,提醒提醒;违反纪律及时处理,该问责问责,该警告的警告,该调离岗位的调离岗位,该免职的免职。小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不致酿成大错,防止走上犯罪的道路。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主动适应严管严治新常态,要纠正以往错误认识,克服以往“任性”行为,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不以小纪而违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我们的党才能保持先进性,我们的“中国梦”才能早日实现,我们的国家才能更加富强。    (老河口纪委  闫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