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剖析】谁会嫌钱“扎手”
最美不过夕阳红,因为它绚丽而不失厚重。然而,即将退休享受天伦之乐的沈顺志却因违纪违法问题,泪洒黄昏。
案发前,沈顺志曾先后担任襄州区卫生计生局、房管局“一把手”,去年初“改非”。2018年6月份,现年56岁的沈顺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距退休仅剩2年。
目前,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举:“他9年前就受贿!”
沈顺志长期担任襄州区卫计系统主要领导,2015年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调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去年初任该局正科级干部“退居二线”。
“他9年前就受贿……”今年2月份,沈顺志“安全着陆”的梦想被一封检举信击碎:襄州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检举,反映沈顺志多年前曾收受贿赂。“不管时间多么久远,也要查清事实!”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2009年11月,原襄阳区(现襄州区)卫生局在全区卫生系统公开选调新农合审核员。招聘条件对年龄、学历、职称等都有明确规定。
时任某乡镇卫生院院长的王某、张某受人所托,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王某某、任某某借机调入卫生系统疏通关系。
2009年冬,王某、张某分别送给沈顺志现金数万元,刚刚担任局长一年多的沈顺志收下据为己有。当年底,王某某、任某某被违规选调至该区农合办工作。
身为“一把手”,沈顺志知法犯法、知纪违纪。谈及当时对金钱的欲望,沈顺志坦言:“谁会嫌钱‘扎手’?”
纵然已调整工作岗位且“改非”,依然要追查到底。2018年4月8日,襄州区纪委监委对沈顺志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深挖:“以权谋私,心存侥幸!”
沈顺志性格低调,平日待人处事较“谨慎”,“落马”的事外界起初颇感“意外”。然而,其“圆滑”的背后实则是担心违规违法问题露出马脚招来祸患。
经查,沈顺志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盈利活动,参与入股分红数十万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干股分红数十万元。办案人员介绍,其违纪违法行为时间跨度大,隐藏深。
2010年9月,某医院退休人员陈某等7人合伙投资在襄州区筹建民营医疗机构。沈顺志妻子宋某出资5万元入股该医院,只占半份股份。
为得到时任区卫生局局长沈顺志的照顾,陈某征求其他股东同意,又送给宋某半份股份。
2010年11月,该民营医院在未经批复,且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件前提下正式开业。期间,由于有沈顺志的“关照”,该院经营未受到监管和处罚。
反腐高压态势曾让沈顺志一度惴惴不安,担心“早晚要出事”。但是他心存侥幸,以为可以瞒天过海。
经查,2012年至2018年,沈顺志妻子宋某在该民营医院先后获得十数次分红款,其中在该院出资的半份入股分红数十万元,收受该院赠送的半份干股分红数十万元。
痛悔:“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党员干部腐化,都是从忽视小节开始的。
经查,2013年至2015年春节,襄州区卫计系统多名干部职工向沈顺志拜年,礼金1000元、2000元不等。沈顺志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达数万元。
对此,沈顺志哽咽地忏悔道:“从不起眼的两条烟、两瓶酒,到购物卡、代金券,再到白花花的钞票,这种温水煮青蛙效应慢慢在消磨我的意志,侵蚀我的灵魂。”
“表面为人谨慎,实则是为违纪行为打掩护!”办案人员介绍,沈顺志正是抱着侥幸心里,最终跌向犯罪的深渊,走上了不归路。
面对组织审查调查,沈顺志痛悔自身违纪违法行为:“错就错在思想上没有筑牢反腐防线。”2018年5月,沈顺志家属将其所涉违纪资金与违法所得退出。
今年以来,襄州区紧盯医疗、国土、交通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严肃整治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腐败问题。其中查处科级干部案件30件,采取留置措施6人。
同时举一反三,加大对“关键少数”廉政教育,以“关键少数”带动全区“绝大多数”党员干部严守底线。“汲取沈顺志案深刻教训!”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区警示教育大会上,该区区直单位“一把手”带头谈体会。 (襄纪廉 襄州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