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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保东:坚持“五个着力” 推进“两年”建设

时间:2016-06-08 10:07:20 文章来源:南漳县

  近年来,南漳县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五个着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以改革创新、勇于担当的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年”“主体责年问责年”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细落实,让基层群众更多感受到管党治党的实际成效。

  一、敢于“抽鞭子”,着力解决压力递减、末梢堵塞现象

  压实“两手抓两手硬”责任链条。针对基层存在的抓经济工作和抓党的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突出问题,严格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化党组织书记的主业意识,坚持落实和完善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营造书记抓、抓书记的强大气场。坚持实施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全程纪实管理,形成严管严治的新常态。

  压实“抓系统、系统抓”责任链条。针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基层站所普遍存在重业务领导、轻从严治党责任传导的问题,完善基层“抓系统、系统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发挥好归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坚持业务工作和党的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对基层站所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倒查追究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责任。

  用好问责惩戒“撒手锏”。2015年以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共倒查追责33人,问责“一把手”16人,起到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同时,实施综合惩戒,对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2家单位班子集体及17名领导干部,责令扣除其党建先进、目标考核等5项年度奖励性津补贴11万元;否决违纪对象评先表优、提拔任用71人次,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尽责、担责,敬责、畏责。

  二、勤于“扯袖子”,着力解决纪法不分、底线退守现象

  树立正确导向。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牢固树立“监督就是保护”“严管就是厚爱”理念,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防止从纪律的底线退守到法律的底线。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从盯紧“关键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把工作目标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小过即问、小错即纠,管住小问题、管住大多数,管住从“好同志”到“阶下囚”的中间地带。

  强化纪律教育。丰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形式,坚持开展培训讲廉、电视说廉、家庭助廉、演讲宣廉、摄影展廉、文艺颂廉、典型引廉、案例示廉、测试促廉、制度保廉“十廉”活动,促党规党纪渗透到基层,营造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开通“正风肃纪曝光台”专栏,坚持用身边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身边人,公开通报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48件48人,扩大了警示教育覆盖面,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

  坚持抓早抓小。正确运用“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15年以来,共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15人,诫勉谈话17人,书面检讨13人,对65个单位发函责令整改,对29个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认真落实经济责任审计《“一事一委派”操作规程》,发现问题线索39个。借鉴巡视工作经验,打磨巡察利剑,首轮对8个单位进行了巡察,发现问题66个,加强了压力传导和党内监督。

  三、严于“动刀子”,着力解决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现象

  精准施策治理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了16个方面专项治理,共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福利6624人次615.8万元;清理收缴超标车36台,并进行了公开拍卖;追缴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资金85.5万元;清退落户费174.5万元;查处违规修建楼堂馆所问题14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查处林地流转问题25起,处分31人,收回违规处置林地3.6万亩。

  着力整治为官不为问题。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促进“转作风、抓落实”。2015年以来,共办理政风行风热线37期,受理、答复282件次。将权力相对集中、强农惠农项目较为密集的12个单位和领域,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治,举办了“百姓问政”活动,共发现问题74个,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5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12件(次),立案281件281人,同比增长102%,其中乡科级干部要案52件52人,党政“一把手”8人,给予撤职以上处分3人,“两规”4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特别是严肃查处了3起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典型案例,分别是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温茂平对抗组织调查、违反政治纪律,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军,违规参与“高考减招”非法集会活动,造成了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县扶贫办主任黄和友向省扶贫办迟报精准扶贫材料15天,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给予免职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县公开通报,增强了党纪威严。加强反腐败协调,与司法机关开展案件协调6起,相互移送问题线索27件,增强了反腐败工作合力。

  四、善于“搭台子”,着力解决担当不硬、合力不够的问题

  打通“大党建”统筹共建链条。积极推动建立“大党建”(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五项建设)统筹共建机制,强化“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用好大党建考核“指挥棒”,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如:共同研究制定和完善农村、社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考评意见,将考评结果与基层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衔接,形成跟踪管理、统一考核、成果共享、综合运用的工作机制。

  注重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积极吸纳“两代表一委员”为纪检监察特邀“三员”(监督员、监察员、研究员),发挥宣传、联络、监督、情报、纳谏等作用,当好“千里眼”和“顺风耳”。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监管作用。注重发挥职能部门在作风建设中的监督优势,督促税务部门、财政局、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做到守土有责、各负其责,定期召开联系会、督办会,加强问题排查,及时移交线索,形成监督常态,凝聚监督合力。2015年以来,共移交违规公款消费、财务收支不规范、党员干部带彩打牌、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线索31起,形成严管严治、常抓不懈的格局。

  五、精于“指路子”,着力解决治标不治本、重蹈覆辙现象

  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制度建设是根本。我们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大力推进“查防一体化”,认真做好纪律审查的后一半工作,切实避免治标不治本、党员干部重蹈覆辙的现象。

  健全完善预警防范机制。根据近几年的纪律审查情况来看,群众对办事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现象意见大,反映强烈。这类问题年年都在查处,但是信访反映和违纪问题逐年增加。必须坚持关口前移,创新工作措施,探索建立农村“三资”管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数据库等,精准点穴监督,强化预警防范,做到防患于未然。

  指导、规范村级民主管理。加强对“村级基础建设设施补偿费”(俗称“落户费”)等村民自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将收取费用的标准纳入村规民约,收取的资金纳入财政监管,从而遏制乱收费行为,规范村级组织资金运行。

  深入推进查防一体化。2015年以来,共对11个单位下发预防腐败建议书,提出预防腐败建议27条,完善制度20余项,在督促发案单位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干部履职尽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作者:杨保东  南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