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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

时间:2019-04-22 12:59:43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区教体局:经核查发现天润小学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委托无资质的公司经营管理附属幼儿园,现责成你局对学校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并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相应制度,规范办园行为...”近日,襄州区纪委监委向该区教体局发出了一份《关于对天润小学附属幼儿园的违规办园行为予以纠正的函》。

  据了解,2018年10月,群众反映“区教体局某局长违规将天润小学租赁给关系户,致使周边居民不得不高价入园”问题。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经核查发现此问题不属实,在核查过程中却发现天润小学在委托社会资本经营管理附属幼儿园过程中存在违规办园等问题。区纪委监委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的同时,针对此案暴露出的区教体局在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发出整改纠正函,促使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近年来,襄州区坚持惩防并举,充分利用所查处的案件资源,严格程序、严格标准,深入开展“一案一教育”工作,做到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防,最大限度发挥审查调查治本功能。该区对2017年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通过“一案一函”方式,向19个区直单位、2个乡镇、10个镇直单位、71个村(社区)党组织下发《关于开展“一案一教育”工作的建议函》。在按照5个规定步骤开展“一案一教育”的同时,各案发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设计“自选动作”彰显特色。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该区将“一案一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严格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履职尽责。

  同时,该区通过组织案发单位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查调查人员对高发频发违纪违法现象进行“会诊”,形成《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为案发单位查找漏洞、抓好整改、建章立制指明方向,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2018年8月,第一纪检监察室在调查群众反映古驿镇唐吕村干部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问题时,发现镇财政所未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粮补数据统计工作是引发村组干部“钻空子”骗取粮补的原因之一。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的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及时向区财政局党组织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加强和规范粮补数据管理登记工作,完善相应的内控机制。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生态的‘护林员’,不仅要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强化不敢腐的威慑,更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构筑不能腐的堤坝。”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2018年,该区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44份,《监察建议书》12份,提出整改建议63条,督促完善制度23项。(襄州纪宣 蒋海艳 董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