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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铭德:聚焦问题 正风肃纪 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时间:2014-08-05 08:24:17 文章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襄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铭德

  密切联系群众,站在群众立场思考问题

  把联系群众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对党委、政府群众工作决策部署在响应上做到第一时间、在行动上实现第一声势、在成效上力争第一方阵,把做好群众工作当成一种政治责任、一种思想境界、一种内在动力。重点围绕城市低保、就业保障、农田水利等民生事项开展监督检查,推进涉农、涉医、涉学、涉路、涉车、银行、电信等领域专项治理,确保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把联系群众作为一种行动自觉。创造优良的监督环境,畅通民意传达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把群众意见作为检验政策措施的“试金石”。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群众智慧,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注重发挥群众力量,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农村党务、村务、事务、财务、服务“五务公开”,增加群众基层事务话语权。

  把联系群众作为一种纪律要求。围绕“让人民群众知晓、让人民群众参与、让人民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思路,深化监督者主动接受监督工作,引入外部监督,把自己拿出来“晒一晒”,换位思考。重点围绕信访举报承办权、案件检查权、案件定性量纪权、纠风执法权、干部选拔任用权和资金资产处置权等方面,推行开门倡廉、开门信访、开门办案。设立纪检监察开放日,建立纪检监察网络公共服务平台、新闻发布会制度,打造“阳光纪检”。

  真诚服务群众,带着感情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以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回应群众关切。依靠群众反腐,畅通信访举办和诉求表达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多自办少转办、多沟通少指示。实行轮流接访制度,按照中央纪委“接访礼仪”要求接访,安排日程表,把接访当作纪委的责任和义务。推行“绿色信访”,凡是向市纪委监察局邮寄的举报平信,只要注明“群众来信”字样,一律免贴邮票、免付邮资。建立线索处置集体研究制度,对反映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分类管理,实行信访责任追究,确保不遗不漏。

  以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顺应群众期望。将监督执行“八项规定”固态化,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存在问题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点名道姓公开通报。严格落实“三短一简”,让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促民生中。同时,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及时把规定制度化,列明违纪责任、处理办法,防止制度变成“纸老虎”、“稻草人”。

  以常态化的问责治庸接受群众监督。重点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动真格处理,坚持以反面典型警示党员干部。按照动员社会参与、敞开大门问责、敢于公开问政的思路,深化政风行风评议,开展市民问政,将部门工作更多地晒在阳光下,把问政权、评政权、督政权交给服务对象和群众,主动做到马上办、帮你办、我来办。大力治理“中梗阻”,通过集中晒权、电子监察、查处曝光等方式,建立权力监控平台,实现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工作效能持续提升、发展环境持续改善。

  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为民治腐要有“狠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实行全员办案,保证机关三分之一以上人员直接参与案件检查工作。建立办案协作区,实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支持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县市区交叉办案、异地办案新模式,形成大办案、办大案工作格局。围绕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查处科长、站长、所长、院长、校长、村长等“小六长”违纪违法问题。

  为民治腐要有“细心”,坚持抓早抓小。建立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约谈制度,对发现的不正之风、领导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问题,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吹吹冷风、扯扯袖子,甚至当头棒喝、敲响警钟,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建立常态化廉政教育体系,拍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微电影,提高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能力和意识,严格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坚持前移监督关口,实施主动出击,深入到重点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和“三公”经费使用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发现和纠正主要领导干部用权不当行为,揭露和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为民治腐要有“恒心”,坚持制度、机制一起建。全面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省委实施细则,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公开,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立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库,让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犯不了错误。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推进行政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用、会议经费、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出国出境经费公开。探索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招投标管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财政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的再监督,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建立完善“查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做到案件查办到哪里,预防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形成查办一起案件、完善一批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良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