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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贪欲吞噬的灵魂

时间:2019-04-22 11:39:51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我对自己的事情非常后悔,感觉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党。我现在唯一的就是希望后人接受我的教训。”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委原副书记、区长王士金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后,写下的忏悔充满了自嘲与悔恨。

  王士金,男,1966年1月出生,山东泗水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原襄阳区副区长、枣阳市副市长、襄阳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11年12月任襄阳市委委员、襄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疏于政治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动摇

  没有哪棵树苗生来就是病树,没有哪个干部天生就是坏人,王士金也是如此。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王士金以“高考状元”的身份考入北京航空学院。1986年大学毕业后,顺利分配到襄阳原国营502厂,从一名基层技术员干起。工作之初,王士金曾告诫自己,从农村走到这一步不容易,要倍加珍惜,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的期望。很快,凭着工作业绩,王士金得到了组织的认可,走上领导岗位。然而,随着职务的提升,思想上却离组织越来越远了,慢慢地忘记了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要求,觉得组织的提拔是因为自己业务精通、工作上有贡献,组织给的一些荣誉都是应当的。在同事和朋友的赞美声中,在商人老板前呼后拥的吹捧中,在踌躇满志的虚荣心驱使下,思想深处开始发生变化。他认为政治学习都是虚的,搞好经济发展,做好业务工作才是实打实的。基于这样的错误认识,他在学习上级下发的文件时,涉及经济和业务领域的就认真学习,对党内文件只看标题,忽视了党纪党规对业务工作的把关定向作用。在他看来,拒腐防变只是念念材料而已,在实际的工作生活中起不到任何作用,对廉政教育和党规党纪根本不重视。2012年襄州区委中心组学习9次,王士金缺席4次;2013年区委中心组学习11次,王士金缺席8次;2014年至2016年的区委中心组学习,王士金每年都缺席3次以上。王士金经常以招商引资为名缺席中心组学习,实际却是单独出去跟一些不法商人们吃喝玩乐。有一次,区委主要领导因公出差,王士金在家主持工作,但他没向上级请假就私自外出,被市委通报批评,毫无政治意识,毫无组织纪律性。政治学习的长期缺失,王士金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渐渐发生了扭曲,动摇了宗旨意识,丧失了理想信念。而一个没有理想信念的人,迟早会被物质所奴役,一切的偶然均蕴藏在必然之中。

  纪律意识淡薄,以“闯关”心态对待组织监督

  2015年8月21日,中共湖北省委第五巡视组对襄州区进行巡视。王士金如坐针毡、寝食难安,却依然心怀侥幸,幻想“违纪违法的人那么多,不一定能够抓得住我”。他不仅没有主动找组织坦白问题,反而企图“抱团”对抗组织,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他暗地里纠集张某等特定关系人反复串供,订立攻守同盟;授意区政府办干部邓某某(已受到纪律处分)收集组织调查内容,每天向他报告;故意制造主动上交违纪款的假象,向区纪委上交21万元违纪款,要求将收据开具时间写为2012年、2013年;他还将部分赃物转移到前妻租住地,将收受的金条、用赃款购买的北京及武汉住房的房产证等物品存放于银行保险箱,并向多名行贿人退还赃款赃物,企图掩盖违纪违法事实。他自认为,只要把部分受贿款退回去,与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就能钻法律空子,不会受到法律追究。事实上,其所谓的攻守同盟不过是因利而聚,不攻自破,种种徒劳掩饰,无异于掩耳盗铃。王士金案发前的所作所为,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面对组织的调查,他不仅没有幡然醒悟、悬崖勒马,反而心存侥幸、负隅顽抗。 事实再一次证明,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

  2016年5月,市纪委以信访通知书形式约谈王士金,要求其就住房情况进行说明。王士金在回复中,向组织隐瞒了在上海公馆和襄城区西街农行家属院住房真实情况。其以前妻和女儿名义在襄阳和武汉等地购买的多处房产也从未向组织申报。王士金坦言,在报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回复组织书面约谈时,完全是以“闯关”的心态对待组织的监督,心存侥幸,认为躲过一次算一次。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是检验其是否对党忠诚的重要标尺。只要心中无愧,大可向组织如实汇报。王士金正是因为自身实际收入与应得收入不符,所以才扭扭捏捏、企图通过欺骗组织浑水摸鱼。这是对组织不忠诚的表现,是组织意识淡薄、党性观念不强的表现,是自以为是、自作聪明的“愚蠢”行为,其结果必然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说一套做一套,表里不一,是王士金的一大特征。2011年10月,即将担任襄州区委副书记、区长的王士金在笔记本上写下“胸怀志向、心地阳光、奋力拼博、修身养性、廉洁自律”20字的豪言壮语。当选区长时,他还公开表态:“以廉洁正直的形象取得襄州区人民的信任和支持”。然而,就在其上任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先后收受多名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以拜年名义赠送的“红包”数万元。党的十八大后,王士金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借逢年过节、孩子过生之机,收受礼金、礼品和消费卡。经查,2012年至2014年,王士金共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5.8万元,购物卡1.9万元,其他礼品4万元。

  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逢年过节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会败坏该地方和单位的党风政风,带坏一批领导干部,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最终损害党的形象和执政基础。打心眼里,王士金就觉得收受红包礼金的行为“无伤大雅”,将其定义为社会上的一种“潜规则”,甚至担心拒收红包会被认为“假清高”“假正经”“不合群”。他自以为收受红包的行为都是私下的、很隐蔽,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要对方不说谁也不会知道。如果被组织查处了那是运气不好,如果幸运过关,则名利双收。殊不知,建立在相互利用基础之上的关系是最没有安全系数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行贪腐之人,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政商关系不清,私欲膨胀,把公权力当做个人“提款机”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政商关系是市场经济绕不开的一个重要问题,企业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帮助;经济发展,也离不开企业快速成长的带动引领。对领导干部来讲,亲商、安商,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是职责所在。但同时也必须坚持原则、公私分明、不能逾矩,如果跨越界线,不分彼此,则早晚要出事。

  回顾王士金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过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私欲膨胀,政商关系不清。在王世金看来,物质的得与失、多与寡是衡量幸福的标准。眼看着周围一些企业老板“学历不高、能力平平”,却拥有不少的财富,他的心理开始失衡,人最怕心理失衡。尤其是担任襄州区委副书记、区长之后,随着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增大,身边阿谀奉承的人越来越多,请吃请喝请办事的人越来越多,商人、老板这样的“朋友”也越来越多。他亲眼目睹诸多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看着一个个项目通过自己的协调和签批落地投产,迅速产生巨大的收益,“大权在握”的良好感觉,带给了王士金巨大的成就感。在他看来,自己用公权力“帮”企业赚了那么多钱,“分红”给自己一部分,天经地义。更何况,与自己给企业创造的财富相比,老板们付出的只是一些小钱,这样的心态让他在收受财物时变得肆无忌惮、心安理得。在王士金主政襄州期间,襄州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令人刮目相看,特别是进入全省县域经济第一方阵,连续多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襄州区招商引资在全市县市区中连续多年排名第一。这样的成绩本是区委、区政府和全体襄州人民共同拼搏、努力奋进的结果,王士金却将其片面地归功于是因为个人的“本事”,自认为自己为襄州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自我感觉十分了得,居功自傲、虚荣心日益膨胀,渐渐忘记了公权力到底应该姓什么。他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生财之道,面对企业一笔笔“诚意满满”的感谢费,他从起初的“婉拒”到笑纳,甚至最后转变成主动索取。据调查,王士金早在担任枣阳市副市长、分管城建工作期间,就曾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索贿26万元。在担任襄州区委副书记、区长之后,全区上马的20多个项目,每一个他都要从中“捞一笔”。更令人震惊的是,王士金向企业索要财物的单笔金额竟然高达400万元,其利令智昏、胆大妄为,由此可见一斑。

  2008年,襄州区引进民发公司作为市场主体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2012年,该项目征地拆迁问题集中爆发,各方矛盾十分突出。因为工作关系王士金与该公司董事长林某某日渐熟络。林某某多次找到王士金请求解决企业困难,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并暗示事后会给予感谢。王士金认为林某某不仅财力雄厚,关系广,路子多,而且为人低调、诚实可靠。这让他觉得从林某某处获得“好处”十分安全。此后,王士金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快速推进,林某某内心对王士金十分感激,王士金则认为自己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获得“回报”理所当然。此时,恰逢王士金与前妻离婚,父女关系十分紧张,为求得女儿原谅,王士金打算为在北京上大学的女儿购买一套住房。经过实地查看,选定了朝阳区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价格850万元。这么一大笔钱,让王士金犯了难,他第一时间想到了林某某。

  2012年4月,王士金主动找到林某某索要400万元,林某某表示同意。为规避风险,王士金想到了一个“万全之策”。他将上世纪90年代花3800元购买的一套“青铜盏”交给前妻带到北京,让前妻充当“古董商”以买卖古董的方式接收贿款。2013年初,王士金又采取同样的手法,从林某某处索要200万元。此外,王士金从湖北天润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方某某处索要170万元,加上其他赃款,花850万元为女儿购买了一套住房。2015年5月,省委巡视组在襄州巡视期间,王士金觉得方某某不可靠,怕事情败露,于是又向林某某索要150万元,退还给方某某,企图掩盖受贿事实。

  三次共向林某某索贿750万元,王士金对此并非没有害怕过。在接受调查时,他表示自己曾经当过企业法律顾问,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但他又始终心存侥幸,认为林某某口风紧,房子远在北京,登记的又是前妻二姨的名字,即便被发现又有所谓的古董交易作掩盖和辩解。此时的王士金,明知已入歧途,却不悔改;明知违纪违法,却不止步;明知加速堕落,却不收敛,注定已经没有回头路。

  家风不严,没有管束好自己和家人

  家是一个人的归宿,也是人灵魂和情感的寄托。和众多落马贪官一样,王士金用近20年政治生命换来的铁窗生涯,也有其家人的“一份力”。

  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王士金深刻反省了自己从一名对党和国家有贡献的领导干部变质成腐败分子的原因,其中一个就是“在权力的使用上没有过亲情关”。由于他的默许和纵容,“围猎者”们多次通过妻子朱某送钱请托其办事。而他对妻子收取不义之财的行为从未制止,到最后发展成为夫妻间心照不宣的默契,妻子竟成了别有用心者对他公关的“有效通道”。

  李某某系王士金好友张某某的学生,早在其担任枣阳市副市长期间,二人便有过交往。李某某自枣阳创业,短短几年间,从一个销售消防器材的个体户摇身一变成为动辄承揽数百万消防工程的“大老板”,与王士金及其妻子朱某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2011年底,王士金担任襄州区区长,精明的李某某立马意识到这对自己是一个重要的机遇,多次暗示联手共同发财,王士金并未同意。然而,李某某并没有放弃,改走“夫人路线”。朱某爱好打麻将,李某某就安排自己的妻子何某故意输钱进行公关,朱某成了牌场上“只赢不输”的“高手”,这让朱某十分高兴。王家的大事小情,总能看见李某某夫妇忙碌的身影,二人更加深得朱某“欢心”。朱某开始不断地在王士金面前说李某某的好话,“枕边风”越吹越厉害。渐渐地,王士金开始利用职务之便“关照”李某某。2013年初,李某某顺利地承接到荣华卧龙公馆的消防工程。当年,李某某一次性送给朱某现金30万元,朱某收下后告诉了王士金。李某某多次精心设计各种饭局、酒局,请王士金为其“站台”,以向老板们证明自己背后是有“靠山”。王士金刚开始并不在意,这进一步助长了李某某膨胀的野心。以至于发展到后来,李某某将与王士金夫妇往来的通话记录和信息锁定截屏,在老板们面前炫耀。甚至瞒着王士金,打着其旗号大肆承揽工程,疯狂获取巨额利润。当王士金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想要与其“切割”时,局面已经无法控制,悔之晚矣。

  王士金出生在困难时期,体验过贫穷的滋味,一心想为子孙后代积累财富,让孩子起点更高些、少奋斗些。这成为了他受贿的心理动因。为了给在北京读书的女儿买房,他不惜“铤而走险”,向林某某索贿数百万元,由此可见他的“舐犊情深”。然而,他却忘记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儿孙自有儿孙福,人生还是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路还是要靠自己去走。就在王士金被市纪委“两规”的当月,其女儿因为成绩优异,被公派到美国的一所世界名校攻读博士。其实,孩子如果真的优秀,根本不需要父母的“财富”。不义之财,只会误导孩子,害了他们。这些道理,王士金明白的太晚。

  监督不力,助长“任性”和“滥权”

  党政“一把手”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重要职责。纵观本案,监督缺位和乏力,是导致王士金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区委主要领导未能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之一定程度上存在顾虑思想,过多地考虑维护班子团结和谐,更让王士金无所顾虑。区纪委未能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对王士金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王士金在担任襄州区区长并兼任襄州区建投集团董事长期间,无视民主集中制,涉及到“三重一大”事项完全由他一个人说了算。事实一再证明,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7年4月,王士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8年8月,襄城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士金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涉案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襄州区纪委监委调研教育室 刘黎黎 蒋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