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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变“金库” 集体资产成了“钱袋子”

时间:2019-06-27 14:59:02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开始也没想过动用仓库租金,但是后来想着这么大一笔资金放在自己账户上,自己先借用一点,事后归还也不会有人知道。”面对审查调查人员的询问,报账员袁某感到后悔莫及,以泪洗面。

  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供销社的一家下属企业,公司的经理、报账员等人心存侥幸,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将“黑手”伸向了企业唯一的收入来源--仓库租金,侵占挪用集体资金,最终受到严肃处理。

  “三无企业”监督缺位 留守员动起歪脑筋

  襄州区麻茶公司隶属于区供销社,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于1998年停产至今,企业无法改制,无法破产,属于“三无企业”。前任经理、支部书记尚某2009年因职务侵占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2010年5月,田某被任命为麻茶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所谓“前车覆,后车鉴”,本应吸取现实教训的田某,却在贪念的驱使下,倒在了同样的岗位上。

  那么,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神奇的仓库,能让两任经理“接力腐败”?

  由于麻茶公司仓库属于集体资产,区供销社便安排了几名留守人员负责仓库租赁合同签订、租金收取等善后工作。因监管工作松散、滞后,仓库租金便成了让人惦记的“钱袋子”。

  2011年,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因某些原因,不再承租麻茶公司仓库。租房合同还有半年到期,经协商,麻茶公司要求这家租赁仓库的企业,将仓库恢复到承租前的样子后,退还其6个月租金14400元。

  恢复仓库虽能退还部分租金但费时费力,对企业来讲并不划算,该金属材料公司于是决定放弃索要未到期的租金。对于该公司的决定田兴忠将信将疑,半年时间过去了,对方也的确没有前来索要租金。田某便以对方公司名义写了一张14400元的收条,并在收条上签署“同意退”字样,将14400元占为己用。

  “自以为天衣无缝,无人知晓”,令田兴忠想不到的是,调查组人员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发现收条笔迹和签署意见的笔迹相仿,通过深挖细查,掌握了他仿照金属材料公司负责人梁某某的笔迹伪造收条,侵占集体资金的确凿证据。

  在田某担任经理期间,不断有麻茶公司其他下岗职工质疑公司仓库租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和去向问题,特别是大家提出的用仓库租金缴纳个人养老保险不合理问题,田某更是顾左右而言他。

  原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职工养老保险按工资的28%缴纳,单位承担 20%,个人承担8%。田某认为用仓库租金全额缴纳留守人员保险金,虽然违反规定,但对自己来说也能分一杯“羮”,只有好处,没有坏处,遂私自决定按28%为留守人员全额缴纳养老保险金。

  “平时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松了严于律己的行为标准,偏离了入党时的初心……”审查期间,田某沉痛忏悔。

  上行下效  投机者趋之若鹜

  为达到自己违规使用仓库租金,而不被人知晓的目的,田某在担任麻茶公司经理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原会计停职,安排了毫无财会工作经验的袁某担任报账员。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袁华玲有样学样,有过之而无不及。

  麻茶公司属于报帐制单位,按照财务管理要求,报账员应该把收入存入由供销社指定的代管财务账目公司,单位发生支出后,拿单据到代理公司报销。然而,2009年至2017年9年时间,袁某在田某安排下只报过一次账,根本没把工作纪律和财务制度当作一回事。

  袁某的爱人在某市场从事门业销售生意,袁某偶尔帮忙收发货款,因为有时候生意资金周转不过来,她也打起了仓库租金的主意。

  2012年的一天,机会来了。襄阳圣麻制品公司法人黄某与田某口头约定承租麻茶公司一号仓库,价格为每年11万元。因仓库需要维修,田某又不想出这笔维修款,于是打电话让袁某按9万元收取当年的租金,由对方自行维修仓库。6月14日,黄某一次性向袁某的农行卡转账9万元,支付一年的租金。

  袁某收到这9万元租金后,没有给黄某开具收据,也没有将这笔租金入麻茶公司财务账,而是将钱用于家庭生意周转、个人开支。

  袁某认为,家庭做的是稳赚不赔的生意,自己只是“暂借”仓库的租金用用,公司要钱时自己再补上,没什么大不了。

  2013 年6月,由于连降大雨仓库受损,圣麻公司对仓库进行了维修。经过协调,田某同意,用圣麻公司开支的1.9万元维修费抵交仓库租金,另上交仓库租金9.5万元。袁某将发票在公司财务账上列支,但未将抵交的租金上交,而是将钱用于个人消费。

  欲望的口子一旦打开,再难自控。袁某总是一边收取着麻茶公司的房屋租金,一边兼顾着家庭生意。每当家庭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时,袁某第一时间都是先从自己手中保管的公款中予以支出,并一直都没有归还过。

  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期间,她让某企业公司法人陈某分4次向自己转账支付房租款9.2万元。仍然采取不开收据,不入麻茶公司财务账的方式,将9.2万元用于家庭生意周转、偿还借款、个人消费和日常生活开支。

  公私不分,窟窿就会越来越大,单位需要开支了,袁华玲只能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收的租金去补之前的收入。直到被采取“两规”措施时,袁华玲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用了单位多少钱。

  利令智昏  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令人震惊的是,即使现实的教训摆在眼前,袁某还是照样胡作非为。2016年11月,田某接受审查期间,袁某再次顶风违纪,收取某灯泡厂、某家具厂等企业仓库租金共计13.2万元,除了预支留守人员工资后,剩余10万余元仍用于家庭生意周转、偿还信用卡和个人消费。

  “当时(收租金的时候)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开具收据,而且这些钱已经用完了,没有人会知道...”在扎实证据面前,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袁某才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多么荒谬可笑。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因改革滞后造成的制度漏洞,使得“三无企业”财务和留守人员得不到有效监督,这也是导致目无纪法、胆大妄为的根源所在。集体资金不是私人的“钱袋子”,以身试纪换来的只能是悔恨和泪水。2017年8月,田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供销社经理职务;袁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