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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长督导案件线索移送工作

时间:2019-06-03 09:39:47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近日,安徽省天长市纪委监委成立调研组对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案件线索移送工作进行督导调研。

  调研发现,当前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反腐败协调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县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不经常,甚至长时间不召开,成员单位案件线索移送工作不能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二是成员单位间信息沟通机制不畅、责任不明,未能按照规定要求主动移交案件线索,甚至有线索不移送,导致违纪违法案件没有得到及时处理。三是线索移送方法和途径不清,有的成员单位移送的线索过于笼统、信息资料不全;有的成员单位图省事怕麻烦,移送的线索未经认真筛选,不加区别一送了之;有的单位有了线索不知道往哪里移送、什么时间移送、什么性质的案件(问题)线索需要移送。四是纪委监委作为反腐败协调工作牵头单位,对各成员单位履行案件(问题)线索移送职责督促、检查不到位,致使少数成员单位线索移送不够自觉主动。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是市(县)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定期通报案件(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情况,专题研究线索移送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纪法衔接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定期移送制度,制定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做好案件线索排查筛选和移送衔接工作。三是规范、细化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划定线索移送路线图,成员单位按照规定时间、移送路径、问题性质,向有关职能单位移送案件线索,定期向承办职能单位移送线索。四是明确牵头单位的责任,纪委监委机关作为反腐败协调工作牵头单位应切实担负起对各成员单位案件(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督促检查责任,对迟移送、缓移送或不移送案件(问题)线索的单位及时通报、问责,限期整改。

  (宣金祥 刘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