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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0-06-15 15:38:35 文章来源:楚天风纪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襄阳市襄州区纪委监委继续在全区开展扶贫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推进村“两委”权力运行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和规范集体“三资”监管,为全区统筹推进脱贫攻坚收官、切实保障惠民政策落地落实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夯实作风建设基层基础,近日,笔者通过33个村(社区)进行实地走访、开展座谈等方式,了解村级事务决策公开现状,并进行梳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改进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几点建议。

一、村务决策公开工作现状

2018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会议强调,凡是农村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都要经党组织研究讨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加强村务监督。“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对于基层农村来说,“四议两公开”这一名词虽然太过专业,但是近年来通过提倡“三会一课”、五务公开、民主议事等基层党组织活动,村务决策公开基本是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来执行,结合农村实际,形式有所调整。

1.党组织靠前,重大村务先由党支部提议。坚持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程序决策实施,村支“两委”召开会议,对本村年度工作计划、拟办实事、工程项目建设、集体土地承包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一致同意后通过。

2.党群齐参与,群策群力发扬民主作风。在村“两委”会议召开后,再组织村组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对村支“两委”讨论通过的事项进行通报,征求大家意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并充分考虑少数人意见的原则,做好解释工作,经党员群众民主议定后正式形成决议。

3.层层细审核,多方把关逐一签字背书。对村支“两委”会和党员群众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由专人负责在专用会议记录本上对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会议形成结论等逐一详细记录,参会人员逐一签字确认。涉及项目建设、招投标、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大额资金支出使用的,向镇政府提出纸质申请,并附工程项目资料、资金明细、会议讨论记录等相关资料,经包村干部、“三资”办、财政所、分管领导、纪委部门、镇长等逐一审核把关签字同意,加强管理监督,确保按程序办事。

4.公开不能少,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各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配备五务公开栏或村务公开栏,对国家惠民政策、最新通知公告、各项补助资金标准及享受情况、会议决议情况以及其他涉及村集体和村民群众利益的事务进行张榜公布,便于村民及时了解近期本村所做工作,接受村民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1.讨论范围不明确。“村级重大事项”表述比较笼统,对于村里来说,没有具体明确列出的重大事项清单,在判断上存在主观随意性,导致部分村干部存在侥幸心理,钻空子,以不属于重大事项范围逃避集体讨论决策,简化决议程序,个人拍板决定。

2.群众参与率不够。一方面,农村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为老年人,除去因病不能表达本人意志、外出务工经商、年老体弱卧床不起等特殊情况无法到会的,还要考虑百姓忙农活不来参加的,村里很难统筹恰当的时间来召开大会,参会率远远达不到要求,只能通过推选代表的方式组织参会人员;另一方面,在参会时,多数到会群众扮演的是倾听者的角色,表达个人想法意愿的意识低,不积极参与到互动中,通常是村组干部单方面讲,讲完后询问大家意见,无人吭声,决议变成走过场,久而久之更不愿意来参会。

3.监督发挥不充分。村级事务重在日常监督,主力应是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纪检委员,虽然各村都配备到位,但是年龄结构偏老,业务素质较低,不知道如何监督。另一方面,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纪检委员没有工资,对其履职更没有相应的奖罚措施,从根本上较难调动他们的主动作为意识,部分成员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想法,不愿意主动履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虚化现象,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4.公示公开不到位。一方面,公开内容不及时。虽然各村都配备了村务公开栏,但通过调研实地查看,公开栏的内容张贴的都是很久以前的东西,或者只公开部分内容,或者把不属于公开的内容张贴在公开栏里应付了事,没有形成一种规范化的定期全面公开机制。另一方面,公开范围不广。仅村委会里张贴,很多群众平时没有事情可能不会去村委会,等去看时之前公开的内容已经撤掉了,不能及时有效地掌握公开内容。

三、对策及建议

1.深化农村放管服改革,出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由区级政府为主体,全面推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统筹多部门资源,发挥协同合作优势,对村级重大事项、日常性事务和公共

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脱贫攻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厘清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职责权限,让权力事项更透明,并充分通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微平台等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宣传,打造便利、规范、透明的服务环境。

2.细化“四议两公开”实施流程,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由乡镇为主体,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具体实施办法,将决策、公开流程制度化,对村级事务进行分类,详细列出需按照“四议两公开”进行决策的内容清单,丰富完善简便易行、形象直观的操作流程,对村级权力事项的运作实现流程化和规范化。同时,组织全体村组干部、党员和群众进行学习,迅速熟悉议事决策公开流程,督促引导村组干部依规用权、村民照章监督。

3.灵活使用互联网平台,扩大参与公开渠道。要借助微信群、QQ群、LED显示屏、“村村响”大喇叭等宣传手段,拓宽党员群众参与决策、知晓结果、咨询疑问的渠道,提升参与率、知晓率、及时率,使群众“参与有渠道、监督有保障、诉求有回应”,不断改善党风政风乡风,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4.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履行“一线监督”职责。一是优化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纪检干部的考核,对不胜任、不作为、不适宜的及时进行调整,补充优秀中青年干部,配好后备干部,切实保证队伍质量。二是不定期召开纪检干部大会,进行党规党纪以及农村各项政策知识的业务培训,提升纪检干部队伍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召开例会汇报本村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交问题清单,切实履行职责。

5.加强巡查督导力度,倒逼权力运行制度化规范化。乡镇纪委要建立不定期、月度、季度检查制度,围绕扶贫、民生等重点领域,围绕权、钱和制度执行等事项开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各村绩效考核内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集中发现并查处村组干部在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依规依纪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压缩村务权力暗箱操作空间,遏制基层“微腐败”。(古驿镇纪委 黄诗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