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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风纪】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 不断提升基层工作质效

时间:2021-03-25 10:08:14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2020年以来,襄阳市襄州区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决策部署,抓基层、强基本、夯基础、固根基,全面加强镇、村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镇(街)纪委、派出监察室强规范,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真履职,实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把严密组织体系作为前提基础,激活监督的神经末梢

一是突出政治标准,建强铁军队伍。严格落实“两为主”要求,及时向区委汇报,与区委组织部沟通,选优配强因人事调整空缺的黄龙镇、石桥镇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督促2个镇(街)纪(工)委、派出监察室按程序配齐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对年龄偏大,不适宜继续任职的1名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予以调整。目前,全区各镇(街)纪检监察干部按照规定全部配备到位,实有纪检监察干部39名。把镇(街)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区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一盘棋”,在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中,注重选调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的镇(街)纪检干部充实到区纪委监委机关,打通基层干部上升通道。各镇(街)及时调整配备村(社区)纪检委员415名,并由派出监察室聘任为监察信息员,擦亮基层日常监督的“利剑”。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促进履职担当。制定《镇(街)纪检监察工作规范(试行)》,厘清镇(街)纪(工)委、派出监察室职责、任务、权限,明确镇(街)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纪检干事、监察员岗位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压实工作责任,促进履职担当。开展镇(街)纪(工)委书记职责分工清理规范工作,13名镇(街)纪(工)委书记全部实现专职专责。编印《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职工作手册(试行)》,明确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2类监督对象、5项工作职责和8项工作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全覆盖。

三是整合监督力量,强化工作协同。针对镇(街)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力量薄弱、能力不足、人情干扰的问题,区纪委监委整合基层办案资源,按照“区域就近、便于协调”原则,把13个镇(街)划分为6个办案协作区,建立办案协作区,对群众反映强烈、本镇(街)纪委不便直接查处,上级要求迅速报送结果,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以及复杂疑难经济案件,启动办案协作机制。区纪委监委6个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各协作区,按照“指导不包办、协调不代替”原则全程跟踪指导。办案协作区制度建立以来,先后对9件案件实行协作办理,形成了“互相支持、通力协作”的良性格局。建立审查调查人才库,创新实行协作办案人员“一次一委派”,不仅为办案人员排除人情干扰,还有效防止“跑风漏气”和“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

四是加强阵地建设,强化工作保障。按照镇(街)实现“八有”,村(社区)实现“六专”、达到“三个标准”的要求,强化镇、村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办公办案和谈话场所建设,目前,13个镇(街)纪(工)委、派出监察室均配备了1间办公用房,1间标准化谈话室,配备了必要的办公办案装备,办公办案经费纳入镇财政予以足额保障。407个村(社区)实现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有独立办公用房,并建立1间谈心谈话室。

二、把提升履职本领作为重要内容,夯实监督的组织保障

一是突出实战导向,强化能力支撑。加强镇(街)纪检监察实务操作层面的培训,努力推动在思想观念、方法手段等方面与时俱进,切实解决本领不足、能力恐慌等问题。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先后将中央纪委《审查调查教学大纲》、市纪委监委《关于规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通知》等翻印至各镇(街)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并督促抓好学习贯彻。坚持问题导向,自办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学思践悟大讲堂”7期,其中4期要求镇(街)纪检监察干部参加。针对镇(街)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交办件办理质效不高的问题,以“规范处置信访举报,不断提高办理质效”为主题举办培训,既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又指出问题、答疑解惑,有效提升规范化办信办访的能力和水平。针对提升纪法衔接、法法衔接能力,举办《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组织旁听案件庭审,以案释法、以法促学。

二是延伸培训触角,打通基层末梢。针对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参与培训机会少、身份意识不强、履职本领不足的实际,举办全区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培训示范班,首批参训78人次,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讲党课、提要求,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分别就如何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办工作和如何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工作进行讲解,组织参观全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督促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既能干好事,又要不出事。各镇(街)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开展培训26场次,有效提升了培训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三是突出自身特色,激发队伍活力。积极探索,创新培训自选动作,强化对镇(街)纪检监察干部专业思维、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的培育,督促干部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坚持举办“青年干部夜校”,有针对性地邀请镇(街)纪检监察干部参加,通过轮流主持、案例评析、模拟实战、动手练笔等方式,着力培养既会办案子,又会写稿子的行家里手。创新开展案件协审,按照优势互补、增强合力、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全区13个镇(街)划分为4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成立一个案件审理小组,由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高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组员配合,分工负责,从程序手续、证据事实、定性量纪、文书档案等方面,逐卷逐项进行严格审查,研究查摆问题,做到以干促学。今年以来,先后集中协作审理案件58件。

三、把促进规范履职作为有力抓手,提升监督的工作质效

一是念好小微权力“紧箍咒”,防止“有权任性”。小微权力滥用是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区纪委监委在广泛征求组织人事、农业农村、招投标监管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小微权力清单”,明确村务决策事项、工程建设事项、“三资”管理事项、民生保障事项、发展党员、临时用工、印章管理事项等5大类23项基层小微权力的工作流程、权力边界、风险等级等,通过定权力、定责任、定流程、定公开,明确权力风险点,找准监督切入点,每一个环节怎么干,有哪些风险点一目了然。“小微权力清单”为群众办事绘制了“路径图”,也为村组干部编制了“安全网”,有效破解村级“小微权力”权责不清、程序不严、执行失范、监督缺位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务、村务、财务、事务、服务五公开。

二是坚持领导联系机制,持续传导压力。完善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分管镇(街)纪(工)委、派出监察室制度,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至2个镇(街)纪(工)委、派出监察室,每月围绕中心工作,至少1次深入联系镇(街)开展专项检查、专题调研、座谈讨论、专题辅导等,推动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化解、困难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制定。结合办案协作区划分,完善区纪委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镇(街)纪检监察业务制度,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和调查研究,建立镇(街)纪委委员包片联村工作制度,加强对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履职领导、指导、协调、协作。

三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担当作为。健全完善区纪委监委对镇(街)纪(工)委、派出监察室积分制考评机制,分类设置工作评价、职能工作、创新争优和“一票否决”等4类指标,以积分考评促创先争优、履责担当。实行年中、年末两次述学述职述责述廉制度,“晾晒”工作实绩并接受现场评议,评议成绩纳入绩效考评总分。探索建立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提名选聘、日常工作指导、履职评价以镇(街)纪(工)委、派出监察室为主实施办法,实行差异化考核和兑现绩效奖金,有效调动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