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阳市襄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由区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襄阳市襄州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由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区纪委与区监委(以下简称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对区委和市纪委监委负责。同时,区监委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