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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上半年查办案件情况

时间:2014-07-11 09:04:17 文章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察局

  

  2014年7月10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纪委副书记朱守疆同志通报了2014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和12起典型案例,市纪委副书记宋飞同志对全市党员干部及各级党委、纪委提出了要求。

  朱守疆同志在通报中指出,今年以来,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主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反腐败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维护了党纪国法的尊严,纯洁了党员干部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元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421件(次),初核468件,立案429件,处分354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77.7%、74.6%、57.7%、77%;涉及科级以上干部74人,万元以上案件103件,移送司法机关28人,分别同比上升117%、30.4%、46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98万元。截止目前,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共立案16件,查处县级干部10人,同比上升33.3%、100%。

  通报的12起典型案件是:

  1、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某违纪违法案

  2、樊城区原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鄢某违纪案

  3、枣阳市民政局原局长胡某违纪违法案

  4、南漳县信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郭某,原副局长刘某违纪违法窝案

  5、保康县一中原校长阮某违纪违法案

  6、谷城县盛康镇城建服务中心原党支部书记、主任任某违纪违法案

  7、老河口市公路局违纪违法窝案

  8、樊城区双改及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总指挥部原办公室副主任、房屋征收安置部部长陈某违纪违法案

  9、襄州区安监局原副局长李某违纪违法案

  10、枣阳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陈某违纪违法案

  11、宜城市刘猴镇原党委副书记李某、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原主任周某违纪违法窝案

  12、襄城区欧庙镇李垴村原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李某违纪案

  目前,市纪委正在对樊城区王寨街道办事处原党工委书记汪某等4名党员干部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市纪委副书记宋飞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正确对待权力,引为以戒。权由民赋予,权为民谋利。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进而跌入腐败的泥潭。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此为鉴,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牢固树立“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的理念,用铁的纪律规范自己、保护自己,防止权力滥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要率先垂范,守土有责。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经济、社会建设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

  三、要强化执纪监督,严肃惩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继续严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办“一把手”腐败案件和集体腐败案件。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预防对策研究,探索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监督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通过严格监督和管理,让广大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犯不了错误,以干事创业的正能量,为襄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