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副书记肖习平在老河口调研督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月19日下午,省纪委副书记肖习平到老河口市调研督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襄阳市委副书记、老河口市委书记朱厚伦,襄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铭德陪同调研。老河口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德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桥梁参加调研活动。
朱厚伦介绍了老河口市落实党风廉老河口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刘桥梁汇报了该市纪检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朱厚伦指出,中央、省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非常重视。落实“两个责任”是当前政治生活中的新常态,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乎党的执政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杜绝错误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和部署上来。各级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实践中,要从山西省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要把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放在重要位置。
朱厚伦说,老河口市委认真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观念,切实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四讲”夯基石、“四责”求实效、“四治”转作风等专项活动。今年以来,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开展“四讲”活动。传达上级精神讲表率,普及党纪知识讲党课,开展警示教育讲案例,开设论坛讲担当;二是强化过程监督,实施“四责”定位。党委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专司监督职责,基层组织层层履责;三是强化作风建设,整治“四风”问题。以纠正“文山会海”为切入点,着力整治“形式主义”。以纠正“四难”问题为切入点,着力整治“官僚主义”。以纠正“公车私用”问题为切入点,着力整治“享乐主义”。以纠正“铺张浪费”问题为切入点,着力整治“奢靡之风”。
朱厚伦建议,省纪委对“两个责任”体系的建立应进一步具体化,明确责任,尤其要分类指导,建立落实责任的机制。应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及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办案工作上,应加强对基层办案人员的培训,提升办案人员专业素质,创新办案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办案协作机制。
刘桥梁在汇报中说,老河口市纪委认真贯彻省、襄阳市纪委全会精神,一是坚持把协助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首要职责。把执纪、监督、问责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核心任务,把查办案件作为“主业的主业”,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保障;二是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三是不断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配强队伍,提升素质,委局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不断增强;四是通过聚焦中心任务,落实“三转”要求。突出主业主责,强化责任追究,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职责,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在听取我市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汇报后,肖习平指出,老河口市委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一是做到了态度坚决、压力传导持续发力;二是行动迅速,落实举措具体有力;三是敢于担当,能够以自身的表率作用“以上率下”。老河口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能够紧跟上级纪委要求,真正做到赶上趟、对准焦、不掉队。在落实“三转”、内设机构调整、自身队伍建设等工作上成绩突出,特别是在查办案件的力度上表现优异,体现了老河口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坚强决心。
肖习平强调,落实好“两个责任”,一是要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在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提升各级党委、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二是要思考如何把“主体责任”真正的贯穿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中。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见行动、常态化,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三是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要敢于追责、问责。
肖习平强调,“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两者相辅相成,要相互统一,相互结合。各级纪委一是要聚焦主业,围绕查办案件、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自身建设等,认真履职,搞好工作;二是要深入推进“三转”,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改革的举措要进一步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加强自身监督管理,敢于处理自身存在的问题,真正树立铁军形象。(河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