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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查办案件情况

时间:2015-02-06 11:33:00 文章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察局

  

新闻发布会现场

  

市纪委常委王春生主持发布会

市纪委常委熊玉峰作情况通报

  2月6日上午,襄阳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王春生主持,市纪委常委、熊玉峰通报有关情况。以下为新闻发布内容:

  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聚焦主业,重拳出击,以零容忍的态度,全力查办腐败案件,取得了重要成效,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2533件(次),同比上升79.1%;初核1100件,同比上升56%;立案1071件,同比上升83.4%;结案1054件,同比上升102.7%;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1046人,同比上升102.7%;移送司法机关70人,同比上升66.7%;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70万元,同比上升312.3%。在查办的案件中,涉及县级干部21人,同比上升162.5%;科级干部171人,同比上升108.5%;万元以上大案要案292件,同比上升65%。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做法:

  一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我们坚持把查办案件当做主业中的主业,秉持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坚持既查大案要案,又查发生在基层和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既查经济等方面的严重违纪案,也查违反八项规定、作风建设问题的案件。以持续不断的高压态势教育警醒党员干部,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警自律,适应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肃执纪的新常态。2014年全市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新突破,实现了初核、立案、结案、处分数“四破千”, 信访举报、初核、立案、结案、查办县级干部、科级干部、万元以上大案、处分人员、移送司法、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十上升”。

  二是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不断提高查处率和办案效率。加强了对信访反映、审计发现、办案中了解的那些倾向性、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理工作。通过函询、约谈,早提醒,早教育,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问题。同时转变办案理念,坚持快查快结,快速高效办案。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函询393人,约谈280人,诫勉谈话6人,查处率达93%以上,90%的案件一个月内查结,“两规”案件基本实现了3个月内办结目标。

  三是创新办案方式方法,形成了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加强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对上加强请示,对下积极指导协调,探索上下联动办案新举措。推行全员办案、提级办案、委托办案、异地交叉办案等新的办案模式。加强与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单位的联系协调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办案强大合力。2014年,市纪委查办的杨晓柄、胡峰、陈玉麟、陶勇等大要案件,均是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通力配合的成果。

  四是坚持法治思维和方式办案,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办案队伍建设,提高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增强依纪依法办案理念。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内部查管分离、查审分离机制,实施监督卡、告知卡、回访制度。构建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外部对办案工作的监督。以市民问政、群众评议、特邀监察员参与办案、人大政协委员监督等方式加强外部监督,严格办案工作程序和办案纪律,严禁对调查对象打骂、体罚、逼供、诱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

  市纪委监察局通报杨晓炳等十起大要案

  1、杨晓炳案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晓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为他人安排工作等方面收受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杨晓炳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陈玉麟案  枣阳市委原副书记陈玉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陈玉麟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鄢汉生案   樊城区委原副书记、组织部长鄢汉生在办理其父丧事过程中顶风违纪,接受他人礼金。经中共襄阳市纪委研究并报中共襄阳市委批准给予鄢汉生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

  4、马卫东案   襄阳市交通物流发展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马卫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在工程建设、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马卫东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汪明富案   樊城区王寨办事处原党工委书记汪明富(原享受副县级待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设小金库,在工程建设、处置国有资产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汪明富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陶勇案  襄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原党委副书记、政委陶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资产,挪用公款用于经营活动,为谋求职务升迁向他人行贿。陶勇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胡峰案  枣阳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胡峰(原享受副县级待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干部提拔、民政资金拔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胡峰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郭良明、刘定案  南漳县信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郭良明,信访局原副局长刘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且数额巨大。郭良明还存在索贿、在土地征用补偿过中套取资金等问题。郭良明、刘定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朱磊案  老河口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原党委书记、主任朱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收受他人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朱磊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覃建成案  枣阳市城乡规划局(测绘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覃建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经中共枣阳市纪委监察局研究,报中共枣阳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覃建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市纪委目前正在查办的还有原襄阳市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闫敏严重违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