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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振鹤与新任市委常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时间:2016-12-27 17:28:16 文章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察局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作为第一责任人,下面,我与新当选的市委常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任振鹤在市委十三届一次全会上,与其他9名市委常委逐一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切实担起分工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据悉,每位市委常委的责任书分四个部分,共性责任、个性责任、廉洁自律和责任追究。责任书既从落实主体责任、支持案件查办、加强日常督查和监督管理、向市委常委会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提出共性要求,又结合每位市委常委的岗位与分工,提出针对性较强的个性化目标,如政府常务副市长要深化“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三公”经费同比不能增加,市委秘书长要清理文山会海,发文数量同比不得增长等等。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礼品礼金上交登记、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等6个方面要求当好廉洁自律表率。明确了因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等6种责任追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