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就主体责任落实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
9月9日下午,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红在区纪委监委会议室对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芝春开展“一对一”主体责任谈心谈话。区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王辉涛参加会议。
谈话中,陈红指出区检察院存在的问题,并向胡芝春同志移送问题清单,提醒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陈红指出,要扛起政治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要注重培树典型,对检察工作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进行宣传报道,在社会上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要履行检察职能,发挥监督作用,促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履职尽责。
胡芝春同志表示,对于区纪委提出的问题将全盘接受,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