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纪(工)委,区公安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税局、区总工会:
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区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17年4月3日至4月10日。
二、监督检查方式
全区各级纪检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本系统清明期间“四风”突出问题,结合各自职责,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查阅财务凭证、调阅税控发票、查看公安视频监控信息等方式多渠道监督,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同时,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媒体和网络举报平台,拓展监督力量、拓宽监督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让群众监督无时不在,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区纪委将组成督查组,对全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再督查、再检查。
三、监督检查内容
1.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违规公款吃请、组织旅游问题;
3.带“彩”娱乐问题;
4.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问题;
5.违规公款购买烟酒、土特产、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本地本单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组织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节日期间存在的问题,无论是新变种还是老病根,都要紧盯不放。对不收敛、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级纪检组织、区直相关职能部门于4月11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以及电子版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系人:王秋明 联系电话:1399570702
邮 箱:1932927@qq.com
中共襄阳市襄州区纪委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