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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8-09-19 15:55:00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各镇(街、区)党(工)委、纪)委,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中秋国庆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标志性要求,是对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的直接检验。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最坚定的决心、最讲认真的精神、最严格的尺度,强化政治修养、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制造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滥发津补贴或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是作风上的“小问题”,而是政治上的大问题。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往深处抓、往实处做。要加强研究部署,及时向党员干部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严明纪律要求。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活动,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出思想红线、筑牢行为底线。要加强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加强示范带动,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从严律己,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执行纪律规定,自觉做作风建设表率。

三、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检查。镇(街)(工)委、区纪委派出纪工委要坚决扛起监督责任,继续紧盯节日假期,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严防“节日病”反弹回潮。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用好举报平台,方便群众实时举报,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监督检查,针对节日期间“四风”突出问题,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违规发放收送月饼等节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公务接待、违规财务报销、公车私用等“六个专项检查”活动,严肃查纠一批违规违纪问题。要保持高压态势,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严肃处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严肃追责问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对于纪检机关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一)监督检查方法

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成检查组,每个检查组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抽调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食药监局、区国税局等单位人员,对区直及二级单位开展违规发放收送月饼等节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公务接待、违规财务报销、公车私用等“六个专项检查”。各镇(街)纪(工)委同步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采取查阅凭证、调阅票据、暗访检查、受理举报等方式进行。

1.查阅凭证。查阅被检单位2018年1月1日至9月30日在单位财务报销的各类票据和资金发放凭证,检查招待类凭证中有无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菜单及超标准接待的情况;会议培训类凭证中会议规模、会议食宿票据,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及列支烟酒的情况;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发放电话费、加班费的情况;以及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同城吃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方面问题。

2.调阅票据。调阅2018年1月1日至9月30日,全区大型商超、土特产礼品商店增值税发票,检查涉嫌公款购买节礼、公款购置购物卡、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的情况。

3.暗访检查。检查组随机到被检查单位和宾馆、酒店、茶楼、景区突击暗访检查,重点检查公车私用、封存停驶;带“彩”娱乐等情况。

4.受理举报。区纪委开通节假日期间信访举报热线电话,受理调查违规大操大办、违规使用公车、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言论; 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

(二)监督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按方案内容自行确定,检查时间不少于3天,检查单位不少于4家。

(三)监督检查专班分组及检查内容

1.违规公务接待、违规财务报销等“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组

组长:区财政局1名班子成员

成员:区财政局2名干部

重点检查区直单位及其二级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2.公款旅游专项检查组

组长:区审计局1名班子成员

成员:区审计局2名干部

    重点检查区直单位及其二级单位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开支情况。

3.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检查组

组长:区食药监局1名班子成员

成员:区食药监局2名干部

重点检查宾馆、酒店、农家乐等餐饮服务单位婚丧喜庆事宜接待情况。

4.违规发放收送月饼等节礼专项检查组

组长:区国税局1名班子成员

成员:区国税局2名干部

重点检查辖区内超市以及土特产礼品商店。

5.公车私用专项检查组

组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1名班子成员

成员: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名干部

重点检查区委大院,区直单位及其二级单位公车定点停放情况。同时,检查全区公务用车报备、公车私用情况;利用“天眼”筛查违规使用公车情况;检查入城公车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镇(街)纪(工)委要结合区纪委于8月14日下发的《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同步开展检查,并将节日期间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包括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查处、曝光等10月12日前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区纪委将组织督办组重点抽查部分镇(街)及区直单位,对各监督检查组、各镇(街)监督检查情况开展督查。

2.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食药监局、区国税局等单位按照检查方案,迅速选配抽调骨干力量组建检查组,并于9月28日前将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及监督检查方案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于10月12日前报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及印证资料。

3.各检查组要按照有关规定依纪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注意采取查账、谈话、录音、录像等方法收集和固定证据。

4.监督检查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检查组根据方案安排,不定期开展工作,明确一名联络人员负责资料汇总和上报工作。

5.各检查组要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按照“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上报是渎职”的要求,严肃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包庇。要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保密工作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地方和单位吃请、礼品、礼金,不得私自向外泄露暗访信息和有关情况。

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络人员:

张武(电话:18162807005)高旭(电话:18672719250)

联系电话:2810565   

信访举报电话:2830405

                    中共襄阳市襄州区纪委

                  2018年9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