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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疫情防控特殊管理时期的工作纪律

时间:2020-03-03 13:57:51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为严明纪律、压实责任,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清零目标,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出台襄州区疫情防控特殊管理时期九条工作纪律,全区各地各单位出现下列情形,要从重从快“一案双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主要负责人一律先就地免职、再调查处理。

  一、道路卡口、居民小区门口未实现 24 小时有效管控,值守人员出现断档,人员进出失控的。

  二、街面、路面出现较多人员聚集、闲逛、扎堆聊天的,出现群聚性婚丧喜庆活动、有组织集体活动、聚众打牌的。

  三、对密切接触者漏排、漏登,导致应隔离而未隔离的。

  四、居家大排查走形式,排查结果不真实的。

  五、居民生活物资“移动配送”不到位,导致人员外出购物聚集的。

  六、对发热人员送医、送诊程序不规范的,陪同送医人员不到位的。

  七、对上级督办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产生不良后果的。

  八、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失职、履职不力,出现工作失误,产生不良后果的。

  九、“双报到”党员干部自行其是、临阵退缩,疫情防控期间党员干部饮酒、不遵守疫情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擅离职守的。

  中共襄阳市襄州区纪委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