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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1-09-08 11:27:44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自今年9月起至12月底,区纪委监委会同区直有关单位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11个方面问题集中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力争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专项整治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项目及责任单位、举报电话

专项整治

项目

整治重点

责任单位

举报电话

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1.社会殡葬服务中介。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是否公开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是否明码标价丧葬用品;是否有坑蒙拐骗、欺行霸市行为;是否有假冒死殡仪馆名义违规经营行为等。2.殡葬服务机构。服务价格是否经过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是否公示公开,有无捆绑收费、强制消费现象;公办殡仪馆对特困群众和优抚对象是否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机构从业人员有无与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内外勾连,获取非法利益行为;有无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品等问题。

区民

政局

2815217

公证行业(法律服务机构)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专项整治

1.违法违规执业问题。公证人员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不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公证人员故意违规违法办理错证、假证,私自出具公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公证员不亲自办证,安排非公证员办证、转包其他社会中介办理等问题。2.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要求群众提供不必要证明材料,敷衍塞责、办事拖沓,违规延长办证时限;高于收费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变相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合法票据等问题。

区司

法局

2393236

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1.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2.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未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3.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4.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5.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的行为。6.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

区住

建局

2817379

“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1.未按照部、省有关要求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政策、项目建设进行公开、公示等问题。2.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围标串标以及违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问题。3.群众反映强烈的“豆腐渣”工程等明显质量问题。4.党员干部等利用职权在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有工程款等问题。5.党员干部违规参与工程建设等问题。

区交

通局

2812474

不合理医疗检查问题专项治理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的医疗检查。2.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3.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等违法违规的医疗器械进行的检查。4.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的医疗检查。5.医疗机构检查项目不正当竞争行为。6.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医疗检查费用。7.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8.超适应症检查、借用会诊增开非必要医疗检查项目的行为。9.对待合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疗共同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条件的检查不予认可而进行的不必要重复检查。10.无入院指征诱导患者住院进行不必要检查。11.将应该独立申请的不同检查项目进行组合申请、组合收费、捆绑收费。12.分解收费项目的检查。13.无医嘱的检查。14.未公开医疗检查项目及价格。15.将大型检查项目列为常规检查,阳性率偏低的行为。16.进行检查收费的同时,加收其他检查名目或检查部位的检查。17.套餐收费,女性发生男性费用、男性发生女性费用的检查。18.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19.对科室或医务人员设置检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为。20.将检查业务收入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的行为。21.违反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22.高值高频、群众反映突出的检查项目。23.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2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区卫

健局

2829120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1.经营企业违规使用非专用车辆配送烟花爆竹及监管执法不力。2.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违规收取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许可证代办费。3.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查处不到位的问题。4.达到处罚条件未进行处罚,达到停业整顿条件未停业整顿的问题。

区应急管理局

2811000

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1.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在入网审查登记、信息公示、问题处置等方面的问题。2.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卫生环境不达标,采购使用来历不明食品及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市场监督局

2812581

“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专项整治

1.编造虚假病人骗取医保基金。挂床住院;冒用身份享受医保待遇或享受更高医保待遇;使用他人门诊慢特病资格就诊开药;使用死亡者医保卡享受医保待遇;为参保人员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以及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行为;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特别是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利用门诊统筹政策刷卡获利等。2.编造虚假病情骗取医保基金。分解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超适应症检查、重复检查、诱导检查、打包式检查等过度检查;过度诊疗、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虚记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过度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无住院指征的体检式住院、陪护式住院等。3.伪造虚假票据骗取医保基金。收费票据项目标准与诊疗项目不符;违反物价标准收费;透析等病人预结算后因各种原因实际治疗数量少导致多收费;门诊治疗变为住院报销;超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结算;手工报销审核不严、违规报销,伪造证明材料申报门诊慢特病待遇等。

区医

保局

2098085

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

1.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2.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3.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4.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6.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7.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8.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不落实问题。9.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详见《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10.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问题。

区教

育局

3253800

校外培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2.在职教师有偿补课。3.小学校或在职在编教师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及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4.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5.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班次、培训时间、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违规行为。

区教

育局

2816920

老旧小区改造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1.项目申报虚报冒领。虚报谎报小区数、户数、楼栋数、建筑面积、项目建成时间、改造内容等主要指标,将已纳入往年中央补助支持的项目进行重复申报的问题。2.报大建小套取资金。未严格按照改造内容和规模编制项目概算,虚列投资规模、随意压缩改造内容,报大建小套取资金,影响改造成效问题。3.中央资金滞留挪用。未及时拨付并使用中央补助资金,造成资金滞留;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外与小区无关的道路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挪用中央资金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购置交通工具等问题。4.前期工作不深不实。未建立“政府统筹、居民参与、多方配合”的工作机制,开展前期宣传动员工作不认真,发动居民参与改造不积极,未赢得居民理解与支持,把民生工程改成民怨工程,导致改造项目实施困难的问题。5.设计方案随意变更。未对小区基础设施现状、房屋结构充分调查摸底,因地制宜,实现“一小区、一方案”,设计方案出现“套模板”现象,设计方案频繁变更,重复施工、反复开挖等问题。6.工程招标随意拆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未严格招投标程序问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违法分包、非法转包问题;随意将一个小区的改造内容拆分成多个单项单独招标问题。7.改造内容浮于表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未充分征求居民意见,未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民生、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观”的要求,优先改造居民反映强烈、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内容,基础类设施未做到应改尽改问题;大量资金重点用于外立面改造等“形象工程”,引发群众不满问题。8.竣工验收流于形式。未严格履行竣工验收要求,对改造不彻底、施工质量缺陷等问题没有及时返工纠正问题;工程建设竣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就交付使用问题;谎报项目完工,监理程序形同虚设等问题。

区住

建局

2817379

二、区纪委监委受理举报内容及方式

区纪委监委受理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上述11个领域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及责任单位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查处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来信地址:

中共襄阳市襄州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41104)

举报电话:

0710-2830405

举报网址:

http://hubei.12388.gov.cn/xiangyangshi/xiangzhouqu/

在线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襄州区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

和作风问题工作专班

2021年9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