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党风廉政建设 宣传教育月 > 正文

襄州:“提醒+督办” 确保“一案一教育”扎实开展

时间:2020-04-27 09:30:01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请你单位迅速按照区纪委<关于开展‘一案一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就刘某违纪案认真开展‘一案一教育’工作,并按时上报整改材料……”4月22日,襄州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龚志江向联系单位区档案馆下发督办通知。

  这是该区纪委监委认真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推进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实做细警示教育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年初,该区纪委监委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在对联系单位进行回访督查时,发现部分区直部门受疫情影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对系统内受处分的干部开展“一案一教育”,为了保证纪律之弦常绷紧、警示教育不断档,各派出纪检监察组立即通过电话、短信、提醒函等方式对相关案发单位进行督办提醒。考虑到疫情防控特殊情况,该区纪委监委在督办“一案一教育”工作时特别提醒案发单位尽量采取线上会议、分组讨论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做好会场消杀工作,避免人员聚集、交叉感染,切实做到警示教育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手硬。

  为确保警示教育效果,最大限度利用好办案资源,该区纪委监委在督促案发单位按要求落实五个“规定动作”,即一份案情通报,一番检讨忏悔,一个表态发言,一场纪律教育,一次会后讨论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设计“自选动作”,从政治上、纪律上、教育上、管理上、制度上深挖造成违纪案件发生的问题根源,写出问题剖析报告、问题整改报告,促进案发单位及时建章立制,补齐监管漏洞。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组建7个督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问实情、看效果等形式,着重了解案发单位党委(党组)是否有研究部署、制定详细方案;是否切实加强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是否按“规定动作”开展活动并建立“一案一教育”工作台账;是否准确查找问题、彻底整改问题;是否围绕“一案一教育”工作创造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

       今年以来,该区共对23个案发单位发放“一案一教育”督办提醒函17份。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一案一教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对不按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及个人将严肃问责追责,确保警示教育落地生根。”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