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推行办信质量三级评查 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
“枣阳某信访件办理存在应立案未立案、处理偏轻等问题。襄州某信访件办理存在遗漏问题线索未核查、已核查事实不清晰等问题……”近日,湖北省襄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将信访举报办理质量“三级评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向29个承办单位(部门)反馈。
为做好信访举报这个“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襄阳市纪委监委开展信访举报办理质量“三级评查”,按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管理规范”等标准,对2023年1月至9月转办且已办结的107件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初次信访举报办理案卷进行检视、分析和评比。
“我们出台《信访举报办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细化评查重点、打分标准、档次评定等,确保打分尺度统一、查找问题精准、工作程序严谨。评查实行扣分制,根据分数划分为‘优质’‘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襄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李丰介绍,第一级评查是自我评查,由全市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市纪委监委各相关部门自行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信访举报件“过筛”;第二级评查是交叉评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按比例抽取信访件,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负责人和市纪委监委4个监督检查室、干部监督室业务骨干组成两个评查专班,分别对市级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信访举报件开展交叉评查;第三级评查是复核,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按比例抽取信访举报件,对自我评查和交叉评查结果分差较大的进行再次审核。
“不仅是对别人工作的检查,更是对自身工作的反省,在比学赶超中,既增强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又学到了新的办理思路。”一名参与评查的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说。
评查结束后,襄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通报评查结果,针对普遍性问题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对个性问题逐案列出清单实行“点对点”反馈,并将整改情况纳入下期评查内容,促进承办单位(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业务本领、提高工作质效。
在2024年第1次“三级评查”中,襄阳市纪委监委共发现问题14类383条,印发情况通报1期、分析报告1期。(喻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