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湖之声丨以有力有效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4-05-21 来 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湖北是农业大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乡村全面振兴是重要支撑。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强调,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决扛起监督责任,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保驾护航。
乡村振兴涉及领域广、部门多,必须压实各方责任、加强系统配合,实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协助党委(组)统筹相关工作安排,推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将乡村振兴作为“一把手工程”,带头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加强研究谋划,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抓实抓细各项部署要求。紧扣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等方式,加强对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农村小型基建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切实担好政策落实、项目推进的行业监管职责。坚决履行监督责任,找准监督发力点,不断探索监督新路径,纵向构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盘棋”监督格局,发挥好“室、组、地”联动监督效能,横向完善与巡视巡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协作机制,凝聚各方监督合力。
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护航乡村振兴,要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坚决纠治一切影响中央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积极拓展线索来源渠道,既通过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等各类举报渠道,收集涉及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又通过信访接待、巡视巡察、调研走访等方式,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坚持严的基调,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对中央政策置若罔闻、对民生疾苦麻木不仁、对民生资源巧取豪夺的“硕鼠”“蠹虫”,发现一个、惩处一个,性质恶劣的坚决曝光。大力整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治片面理解、野蛮操作,“翻烧饼”、换频道,以及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防止“短期工程”“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治理有效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护航乡村振兴,还需在“治”上下足功夫。注重标本兼治,深化以案促改促治,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深入分析问题、查找根源和症结,聚焦人、财、物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地方、行业、领域治理成效。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督促各地各单位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促使党员干部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推动党员干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崇德尚廉、克己奉公等价值观念,推动各地持续巩固农村陈规陋习专项治理成效,大力培育和弘扬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有力的举措,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坚决铲除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让荆楚大地的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方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