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廉政要闻 > 廉政要闻 > 正文

党规党纪你问我答·党员可以购买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处置的公车吗?

时间:2024-08-22 08:49:06

发布时间:2024-08-22 来 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问:李主任,听说最近单位要处理一批公车,我能购买吗?

答:当然可以。公务用车一般采取公开竞争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只要竞拍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党员干部也是“身份平等的社会购买者”,是有权利参与的。

问:那有没有办法可以优惠一点、低价购买呢?

答:公车拍卖不能自行其是、暗箱操作,但现实中,有的虽然走了拍卖程序,但并没有对外公开,而是“关门交易”“因人定价”;有的虽然实行了公开拍卖,但公开不广泛、参与者多为内部人士,名为拍卖实际上只是走过场,其结果往往成为内部人士低价竞得车辆,等等,成为“车轮上的腐败”又一续曲。党员干部如果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其他单位处置的公车,又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这些单位或相关工作人员谋取私利,其低价购车行为可能涉嫌受贿。即使没有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其低价购车行为也可能涉嫌违规侵占公私财物,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对党员干部来说,必须牢记公私分明,公家便宜占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