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召开“作风建设年”动员部署会
会议现场
2月14日下午,在全市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年” 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结束后,襄州区公安分局立即召开续会,对分局的“作风建设年” 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会议由分局政委刘军耀主持,区委常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分局局长裴东海出席会议并动员讲话。分局全体党委委员、局直各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基层派出所全体民警通过视频收看会议。
会上,刘军耀解读了分局党委专题研究制订的《襄州区公安分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从治“庸、懒、推、慢、浮、乱、散、瞒、玩、绕”十个方面入手,着力解决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善为、不实为等作风问题,坚决落实市局党委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作风建设取得成效。
裴东海在动员部署时对分局“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各单位和每位民警结合市局、分局方案,明确制订本单位的目标任务,不但要解决共性问题,更要注重解决个性问题,把作风建设任务落实到每个人。二是狠抓日常管理。从日常管理抓起,注重细节和养成教育,把“作风建设年”的要求落实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三是促进业务提升。通过狠抓“作风建设年”活动,促进各项业务工作上台阶,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协调推进,通过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工作,通过业务工作检验作风建设效果。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在此次活动中,分局政工、纪检监察、警务督察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强活动的督导检查,对活动期间发现的问题一律严肃问责。各警种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各自业务特点,找出可能被问责的风险点,列出具体措施加以防范。凡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被上级通报问责的,分局党委将从严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