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廉政要闻 > 廉政要闻 > 正文

“容错纠错”为勇担当者担当

时间:2017-06-08 11:39:52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察局

  今年3月,襄州区程河镇污水处理厂正式开工建设,在前期征地拆迁过程中,因征地范围较大、涉及征地户数较多,为确保污水处理厂能在4月30日准时动工,负责跟进此项目的程河镇副镇长任进在征地手续还在申报办理的过程中,就开始主动入户协调农户腾地。

  如果按照工作流程要求,按部就班的等待征地手续审批到位、等补偿标准执行到位,项目的工期可能会因此延后,工业生活废水将会继续流入小南河造成更大的污染。该负责人说:“我之所以这样做,一方面基于长期积累的基层工作经验,一方面也是因为有容错纠错机制在后面为我撑腰,减轻了我的思想负担。”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程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在全市率先破土动工建设。

  究竟是什么在为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们撑腰?为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襄州区出台《襄州区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十个区分开来”,支持干部放手大胆工作。对那些改革探索中出现失误甚至错误党员干部给予信心,增强自信,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褒扬激励党员干部推动创新、敢于负责的行为,为冲锋在前的干部提供保障和支撑,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有位。

  为防止容错机制滥用成为个别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挡箭牌”和“保护伞”,该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区分条件、申请受理、容错认定等环节,制定了尽职免责的相关条款。同时,该区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坚持案件审理提前介入,从证据材料中把好先行先试的失误与明知故犯的关口,在结论中准确定性,做好无意过失与以权谋私的区分,细化免责与量纪依据。

  “容错机制的探索,对于营造‘敢闯敢试’的改革氛围意义深远。有容错机制的保障,那些有创新精神和实干品质的干部才能放心的施展拳脚,造福一方。” 襄州区区委书记杨兴铭坚定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