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份责任书“擦亮”巡察利剑
“巡察利剑作用发挥的好不好,和巡察干部的责任担当关系密切,‘签字背书’后就要认领责任,这份‘责任书’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既是一种监督更是一种鞭策。”
在近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轮巡察工作业务培训会上,襄州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海梅与区委巡察办主任、区委各个巡察组组长,巡察办主任与巡察办机关干部,巡察组组长与巡察组每个工作成员层层签订了《责任书》,“签字背书”压实巡察责任。该《责任书》共四部分,即巡察安全工作规定、巡察工作人员十不准、巡察工作人员保密规定、巡察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从工作规定、工作安全、保密规定、行为规范、纪律意识、责任追究等六个方面向全区60名巡察干部提出了严明纪律规矩、严格规范言行的要求。
据悉,襄州区巡察办自2016年9月成立以来,在巡察过程中善听弦外之音,善察事后之情,通过来信、来访、邮箱、网站、微博、微信等收集信息。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做到边巡察、边移交,边立案、边查处,实现巡察效果最大化。
“这60份责任书,为了让全体巡察干部厘清责任内容和履职边界,明确责任追究主体,强化责任担当,精准传导压力,做净化生态的同时,保自身正、硬、净。” 襄州区纪委书记王海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