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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十个严禁”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

时间:2017-12-29 16:35:12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察局

  2018年元旦春节来临之际,为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市《实施办法》,近日,市纪委发出通知,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严禁公务接待上酒;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或内部食堂奢侈消费;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通知指出,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市《实施办法》。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严明纪律要求,防止“节日病”发生。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通知要求,针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滥发公会福利、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问题发票、“带彩”娱乐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市纪委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各单位开展作风建设检查情况进行再监督,并对公务接待禁酒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应察未察、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追究检查组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