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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阳光反馈” 提升信访群众满意度

时间:2019-09-12 08:43:05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您好,请问您是张某某吗?这里是襄州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您的信访举报件已收到并受理,1周内会有调查组人员与您联系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3个月内调查组会将调查结果向您进行反馈,请耐心等待……”近日,在收到群众实名举报信之后,襄州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冯敏经过初步分析,登记受理,第一时间拨通了信访群众的联系电话,及时向举报人告知信访受理情况以及后期办理程序和时限。

  今年以来,襄州区纪委监委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出台的《向实名信访举报人反馈工作办法》(试行),对每一个实名信访举报件做到事前受理反馈、事中调查反馈、事后结果反馈。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要求所有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在确定处置方式后10个工作日内与信访举报人见面,核实举报人身份,进一步了解信访举报信息的来源和细节,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征求信访举报人意见,告知信访举报人权利义务等事项。压实首办责任,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效。

  同时,该区在落实实名举报“三反馈”制度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反馈方式。通过“阶段式”“见面式”“协调式”反馈等方式,不断提升实名举报群众满意度。“阶段式”反馈,即对实名举报件做到受理反馈、去向反馈、承办反馈、结果反馈;“见面式”反馈,即深入信访人家中面对面交流,做到案结访息,减少越级上访、重复举报;“协调式”反馈,即协调信访件涉及的相关部门直接参与信访反馈,通过专业解释、政策宣讲消除信访人疑虑。

  此外,针对重复访、越级访、疑难访问题,该区除严格落实“一信三反馈”外,还按地区和反映的问题类型进行归类梳理,建立清单,绘制成“廉情地图”,“领案到人”、包案解决,逐一突破,直至问题处理终结,群众满意为止。

  据了解,2019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84件,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321件。对168件实名举报件全部在第一时间落实受理告知,对其中已查结的78件均已向实名举报人进行了结果反馈。(襄州纪宣 徐向阳 蒋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