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全面深入排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坚决打赢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党员干部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含村(居委会)、组干部。
二、举报内容
(一)城乡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特别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问题。
(二)党员干部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三)各级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问题。
(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五)脱贫攻坚、征地拆迁、“三资”管理等领域及其他方面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举报地址:襄阳市襄州区纪委、监察委信访室(襄州航空路187号,邮编:441104);举报电话:(0710)12388—08。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区纪委、区监察委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襄阳市襄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襄阳市襄州区监察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