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全国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关情况。据悉,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部署从12月1日至7日在全国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据介绍,今年宪法宣传周具有“三个突出”的特点:突出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方面,重点宣传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重点宣传我国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整体联动;突出提高群众参与度和覆盖面,内容丰富。
据了解,为了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宪法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始终是普法、学法、用法的重点,领导干部要在法治建设当中当好带头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将宪法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计划,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完善和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在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当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声部地开展宪法宣传,把宪法讲准、讲透、讲活。(记者 周根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