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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禁令成空文 空转必担责

时间:2020-02-25 17:47:40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我以为下达了‘通知书’就行了,不认真履职,挨了处分,还影响了咱们职能部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2019年9月,看到自己成为被通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枣阳市国土资源局杨垱管理所原所长董建国悔恨不已。

  事情还得从2018年7月说起。枣阳市纪委监委在杨垱镇调查走访时,村民反映仲庄村三组临近路口的道路旁边有个大仓库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相关部门不作为。

  原来,薄荷经销商汪某为方便薄荷收储,经该镇仲庄村三组村民仲某同意,在其母亲承包的一般耕地上修建了钢构薄荷仓库及通道,占地约3亩。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市纪委监委调查组找到包片仲庄村三组的村委会委员高某。

  “2017年初,我发现仲某在自家房屋后水沟处垫设水泥管道、平整道路,便询问他有关情况,他说准备修建一个小仓库用来收购存放薄荷,我让他到土地、城建部门问清楚后再动工建设。过了大概二十天,我发现他的地基已经打好了,就问他是否办理好相关的建设手续。”高某坦言,当时仲某态度强硬地说“这是我自己的地,出了问题我自己负责”,高某不想得罪人就没有阻拦,也没有按规定上报。

  村里没有守好“第一关”,国土所的流动巡查为何也没有发挥作用?带着疑问,调查组对该镇国土所干部职工履职情况开展调查。

  调查发现,其实早在2017年3月13日,该国土所工作人员在开展土地动态巡查时就发现仲某在打地基,便向仲某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施工,并报告给了时任所长董建国。按程序,国土所发现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后应当将情况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但董建国仅是先后两次批准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没有向市国土局土地监察大队报送有关情况,也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最终违建仓库于当年5月建成。

  2019年8月,董建国因在工作中履行职责走形式,对辖区内违法建设未及时上报进行有效阻止,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短评

  三次下发“通知书”就是不管用,看似有所为,实则是不作为、假作为,是为自己的不担当寻求心理安慰,试图让“通知书”成为“免责单”。党员干部特别是行政监管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如果不能动真碰硬,或者浮皮潦草应付,损害的就是党和政府公信力,还容易引发“破窗效应”,贻害无穷。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推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其意义也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