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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靶向纠治违规“挂证”取酬

时间:2024-02-21 09:47:00

“您好,我是来向组织说明关于我的‘挂证’取酬情况的……”近日,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党风室接到了来自县交通运输局干部李某的电话。连日来,该县纪委监委还在陆续接到党员干部咨询有关“挂证”取酬相关规定的电话,少数党员干部还主动上门说明了情况。

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公职人员违规“挂证”问题的重灾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把资格证书放到非工作企业领取挂靠费,拿“两份工资”,不仅违反了党纪法规,也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秩序和公职人员的形象。

去年以来,宜昌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联合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事考试院等部门,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公职人员违规“挂证”问题,启动了专项整治工作,向违规“挂证”取酬“亮剑”,严查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增收、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问题,进一步促进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维护宜昌良好营商环境。全市通过自查发现持证人员2213人,违规“挂证”人数262人,追缴115万余元。

如何精准把握“挂证”取酬“行为定性”与“处理力度”的问题?在整治工作中,宜昌市纪委监委深入研究中央有关部委关于“挂证”问题的政策文件,研究制定《党员、公职人员“挂证”案件定性量纪指导意见》,对“挂证”的常见情形、“挂证”行为的定性、主要量纪情节、具体量纪处理标准作出明确规定,通过研究分类处理意见,为全市规范、精准处理违规“挂证”案件提供依据保障。

为充分压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整合监督力量,市纪委监委联动6个部门制定《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借助社保、医保、人社等信息数据平台,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实现任务协同、手段协作、信息互通、同向发力,开展大数据比对筛查、分析研判,实现对多人多地社保缴费的大批量数据采集。全市运用信息比对方式共排查公职人员13万余人,发现未自查上报“挂证”人员102人,其中立案15人,纳入问题线索管理87人。

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专项治理过程中,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对在专项清理过程中如实登记上报、主动上交违规挂靠所得的干部,减轻或免于处理;对存在违规挂靠却隐瞒不报、企图蒙混过关的干部,从严从快、严查严处,形成强大威慑。兴山县纪委监委将开展自查自纠作为专项整治的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派出纪检组监督“探头”作用,督促8个乡镇、46个县直单位、3家县属国有企业5828名公职人员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已发现问题3个,并督促退缴违规“挂证”取酬共计14000元。

“挂证”取酬屡禁不止的背后,是监管制度的缺失。为确保违规“挂证”取酬问题从根源得到有效遏制,宜昌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称、职业资格主管部门明确从业人员在职在岗规范,清理整顿违规“挂证”行业乱象,加强对持证人员的常态长效监管。同时,以16种职业资格证书对应的管理办法为“纲”,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作为禁止性规定,确定了“三比三查”方法:比社保缴费信息、比注册证书信息、比取酬缴税信息,查一人多社保、人证分离、异地“挂证”等问题,为今后公职人员持证亮明纪律底线。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纪律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切实提高工程建设领域的规范化水平,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宜昌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章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