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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大数据”监督 助力惠民惠农资金 “分厘归民”

时间:2024-02-27 08:47:09

“人都去世一年多了,还拿着养老保险,实在是不应该!”近日,咸宁市嘉鱼县渡普镇某村村支部委员任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他对自己未尽责的行为懊恼不已。

原来,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任某某负责该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工作,未及时上报本村死亡人员情况。直至2023年8月,“大数据”监督反馈可疑数据进行核查时,发现该村3名死亡超过一年的人员仍然在领养老金,后经查实被死者亲属冒领。

2023年,咸宁市共收到上级反馈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反馈的27项13381条疑点问题。以推动责任落实为核心,以细核问题线索为重点,咸宁市纪委监委将监督力量下沉基层一线,确保惠民惠农补贴“分厘归民”。

“加强与职能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监督协作更高效,监督执纪更精准。”咸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大数据”监督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联动、信息共享,将“大数据”反馈的疑点问题按属地及类型分解到16家职能部门和6个县市区,形成责任清单、任务清单。

在具体核查中,乡镇纪委发挥一线“哨兵”作用,督促党委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逐条逐项、见人见事、证据扎实、分析精准、意见具体”5条标准,对“大数据”比对发现的疑点问题进行100%入户核查,确保核查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随后,各县市区大数据工作专班组织力量对乡镇查否问题线索按比例进行复核抽查,对核查质量进行督导,避免乡镇因业务不熟、工作不细致导致定性不准的问题。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监督贯穿全过程,围绕线索核查进度及查实问题线索整改等情况,以印发工作通报、工作提示等形式强化日常调度,采取“市级督导+交叉督导”的方式,到一线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并加强对问题线索的规范管理和精准处置,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纠治惠民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与此同时,针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及城乡农村居民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重点项目,市县纪委监委联动,各派驻(出)机构以列席会议、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

“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一定要做到群众心坎上。”咸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坚持“当下改”,落脚“长久立”,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特别是制度设计中的政策性问题,及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等督促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完善规章制度。

2023年,全市问题线索核查完成率100%,其中查实问题线索2894条。全市各地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专班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1387人,追责问责578人,督促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25个。(郑红霞 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