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廉政要闻 > 廉政要闻 > 正文

落实全会精神丨襄阳:实施“生态营造工程”推动营造干事创业积极氛围

时间:2024-02-28 08:36:28

图为该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开展回访教育现场

“纪委敢于担当,这就是我们干事创业的‘底气’!”回想起去年收到的“处理结果”,襄阳市第三中学党委书记李天艳仍感激不已。

此前,襄阳市纪委监委收到反映其违规变更学校新校区食堂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问题线索。经核实,发现虽然反映问题属实,但背后“事出有因”——食堂建设经费一直未到位、学生开学迫在眉睫——为推进新校区搬迁按期进行,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变更相关条款。鉴于李天艳系出于公心,核查中没有发现借机谋取私利问题,最终襄阳市纪委监委根据有关规定,对李天艳予以容错免责处理。

实施“生态营造工程”,大胆运用容错机制,对党员干部出于公心、未谋私利、经过规定程序的工作失误错误,在符合法律、纪律和相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免除相关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处理,是襄阳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之一。

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强调,要“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鼓励干部担当作为”。襄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大力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同时,把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作为工作原则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通过研究容错纠错具体办法、高效有序回复党风廉政建设意见、认真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常态化查诬澄清等具体措施,既为纪检监察干部精准问责提供“指南针”,又为敢于担当作为者注入“强心剂”。

当前,正值各单位评优评先高峰期,襄阳市纪委监委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期间信访举报快速处置协调机制,对线索笼统、不具备可查性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果断予以了结;对实名举报、当面反映或者性质严重、内容清楚、线索具体的问题,明确调查时限,迅速调查核实;对征求意见时间紧、确有问题线索不能及时办结的,由承办部门及时研判,妥善出具廉政意见,避免影响党员干部正常使用。

连日来,襄阳市襄城区某区直单位领导干部李某,一改受处分之初的消沉萎靡,斗志昂扬地投入到当地经济建设“开门红”工作中。李某心态翻天覆地的变化,源于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一而再、再而三的回访教育。

襄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回访教育作为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规定动作”,采取“一人一档一策”方式,因人施策定制“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既深入做好思想教育,帮助卸下思想包袱,激活干事热情,又跟踪了解思想动态、受处分期工作表现,客观公正地向党委和组织部门提出反馈和推荐意见。

打击诬告陷害、开展澄清正名,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直接举措。襄阳市纪委监委联合公、检、法机关建立诬告陷害联合查处机制,对恶意中伤、打击报复他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及时向本人及其所在党组织澄清事实,坚决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

据统计,2023年该市查处诬告陷害问题45件,为74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817人次,提出推荐使用意见22人次。

“近期,我们已印发‘八大工程’工作方案,将紧紧围绕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工作部署,补短板、固底板、扬长板,以‘质效提升工程’‘群众满意工程’‘生态营造工程’等为抓手,全力推动襄阳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为湖北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和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喻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