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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襄州区建立“五项机制”

时间:2015-04-08 09:26:43 文章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察局

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北省委“六条意见”出台后,襄州区通过建立“五项机制”(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重点岗位防控机制、建立常态明察暗访机制、建立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岗责一体’问责机制)推进党风政风建设常态化。

一、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制定了《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情况监督检查的办法》,对监督检查的对象、重点、主要内容、主要方法、主要步骤及处理建议等进行详细规定,对发现问题后引用条规处理的细则也进行了说明,提高了监督检查的科学化水平。二是创新建立派出纪工委对所负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全程监督制度,实现了“三重一大”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监督。三是组织财政、审计、公安等职能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查账、暗访、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区直单位,还对二级单位以及镇、村、基层站所进行全方位检查。去年以来,先后到49家单位查阅帐目,召开座谈会37场次,走访干部群众70余人次,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公开处理或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件,在全区反响强烈,取得良好效果。

二、建立重点岗位防控机制。为切实加强对各镇(街、区)、区直部门、人民团体党政正职和重点岗位的监督,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和干部失足,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们在起草的《关于加强对党政正职和重点岗位监督的实施办法》基础上,继续加强了党政正职和重点岗位的监督,将监督的重点放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上,下发了《关于对襄州区“三重一大”工作检查的方案》(襄州廉发〔2014〕2号)。去年以来,全区有49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程序报告了重大事项,对5名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实施了诫勉谈话。

三、建立常态明察暗访机制。2014年,区纪委、监察局组织6个检查组,通过自检、互检、联检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形成了持续监督检查的高压态势,实现了明察暗访无死角。仅明察暗访次数就达到了130余次,平均每周至少两次。给予34名责任人党政纪处理,中一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被调离工作岗位。下发了通报19起,组织召开了5次公开处理大会。针对五一、十一、春节等节假日重要节点,多次组织开展公车私用、公款购买酒水、商业预付卡等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先后组织专班深入到16所学校、85家餐饮娱乐场、78个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进行了检查,通过媒体曝光、文件通报、跟踪督办等方式,对3起公车私用者进行了严肃处理。对3个涉嫌购买酒、粮油和副食的单位进行调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上网购物、玩游戏、看电影、开会早退等问题,连续两年春节过后第一天进行了作风专项检查,对区粮食局办公室无人在岗、区水利局工作人员玩电脑游戏、区电信分公司工作人员在电脑上看电视剧等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去年2月,对区财政局熊某和区林业局马某两人擅自提前离会的问题在全区点名道姓公开通报,责令其二人停职检查,并写出书面检讨。做到了对发现的各种违反“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问题,查实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充分展现警示的震慑力度。

四、建立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一是推行工作记实制。建立平时考核台账,由每名公务员定期填写记实簿,采取日记、周记、月记等形式,主要记载工作任务完成的进度、业绩、创新举措,以及出勤和奖惩等情况。主管领导根据公务员平时记实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评鉴,做到每月一登记、每季度一小结、半年一考评、一年一汇总。二是注重引入第三方评价。通过群众测评、社会调查机构评估、“两代表一委员”评议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对“窗口”单位公务员,采取发放意见反馈卡、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征求服务对象的评价意见,使社情民意成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因素。三是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情况,纳入全区各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逐项细化评比标准,并赋予相应分值,在每年年底采取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个别座谈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和打分。四是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挂钩、考核等次年度评选创优挂钩,拉开考核差距,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担负主要职责,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以及管辖范围内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并严格按照《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执行。

五、建立“岗责一体”问责机制。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行为进行追责问责,督促工作人员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切实解决政令不畅、办事拖拉、“中间梗阻”等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一批影响项目落地、项目建设、企业生产中问题。按照2011年创新制定的《全区岗位责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权责统一、责任明确、考责有序、问责有据的长效机制,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务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滥用职权、处置失当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即时问责,快查快处,公开曝光,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贯穿工作始终,进一步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