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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三级谈话+三式纠错”模式加强对轻微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

时间:2015-06-24 09:50:14 文章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察局

  今年以来,襄州区探索建立《关于对轻微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根据教育监管对象违规违纪行为性质和认错态度。通过“三级谈话”、“三式纠错”,对存在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实施主动防范、动态监督、强制纠错,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保护党员干部。截止目前,共发放提醒卡170余份,对7名党员干部实施了告诫谈话,对2家存在倾向性问题的单位发放了预防腐败建议书,对6家单位发放了监察建议书,对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信访约谈。

  “三级谈话”包括议廉对话、告诫谈话、说纪警示三个谈话级别。其中:一级谈话以议廉对话为主,互相交心谈心,侧重思想纠偏;二级谈话以告诫谈话为主,内容突出党纪法规禁令,侧重行为纠错;三级谈话以说纪警示为主,讲明纪律指出错误,侧重掌握情况,摸清问题。“三式纠错”包括书面告诫、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种纠错方式。其中:书面告诫是指对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尚不够纪律处分,且能认识到自己错误的党员干部,通过发放提醒卡、函询通知书或提醒通知书等方式,告知应该注意的事项和问题,提出要求和希望;诫勉督导是指对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应免予纪律处分,且能认识到自己错误的党员干部,通过发放警诫卡、预防腐败建议书或信访约谈等方式,告知存在的问题,要求其终止并纠正错误行为,防止蔓延发展;责令纠错是指对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应免予纪律处分,但不能正确认识自身错误或认错态度不积极的党员干部,通过发放纠错通知书、监察建议书或诫勉谈话等方式,指出存在问题的性质及其危害,剖析错误根源,责令纠错改正;对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