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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雁过拔毛”式“微腐败”

时间:2016-08-22 12:53:35 文章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察局

  “襄州区龙王镇农水服务中心主任薛群乐,从上级拨付的抗旱放水用工补助费26700元中私自截留2700元,用于日常接待,其行为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区纪委给予薛群乐党内警告处分……”这是近来襄州区纪委通报的第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违纪案件。

  据悉,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襄州纪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检干部下基层”活动,在全区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在整治方法上,由各涉农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口进行系统检查,做到全面覆盖和重点整治相结合,摸清底数和查找问题相结合,由以往“全面撒网”的整治方式向精准发力、聚焦重点转变。

  在整治范围上,把扶贫领域和民生领域列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针对村(社区)、镇(街)基层站所存在的: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涉农、民生、扶贫等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微腐败”,以监督执纪成效取信于民,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神经末梢”。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通过‘一经查处立即通报’的方式,动辄则咎,持续释放严厉惩治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的强烈信号!”该区纪委书记冯少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