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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精准落实《指标体系》统计要求

时间:2017-01-03 08:42:24 文章来源:襄州区

  近日,一条题为《纪检监察机关“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印发 实践“四种形态”有了“晴雨表”》的信息在襄州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微信“朋友圈”里热传。

  纪检干部该如何快速“吃透消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12月30日上午,襄州区纪委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央纪委下发的《指标体系》,并展开热烈的讨论。

  “《指标体系》规定了以问题线索为起点,以处理结果为统计依据的计算方法,即只统计纪检监察机关对有问题线索反映的党员干部开展监督执纪的情形,没有问题线索反映开展的一般性任职谈话、廉政谈话、警示教育以及民主生活会上开展的批评教育等不纳入统计范围,并以处理结果作为划分‘四种形态’的依据。”区纪委案管室主任杨鹏结合《指标体系》就今后自己工作将有何改变阐述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纪委该如何精准落实好《指标体系》的各项统计要求?该区纪委结合襄州实际,迅速制定《襄州区问题线索研判制度》、《襄州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上报制度》、《襄州区问题线索办理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着力以科学、简便、易行的统计方法,客观、准确、及时反映运用我区实践“四种形态”的情况,做到不重不漏,数据真实可靠。

  “《指标体系》的印发直面基层在实践‘四种形态’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的操作指南。下一步,襄州区将逐步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通过基础性和辅助性指标,从不同侧面真实反映我区实践‘四种形态’的总体成效。”该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海梅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