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把好年关筑“廉关”
襄州:把好年关筑“廉关”
“龙王镇庙前村六组组长杨先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湾街道办事处广电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庄继勇违反廉洁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集镇黄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董贵生,村党支委员、财经委员(报账员)陈忠国违反廉洁自律问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春节来临之即,襄州区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发力,早提醒、勇亮剑,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为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敲响警钟,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严纪律,明“红线”。通过襄州电视台、襄州手机报、微行襄州等主流媒体,对全区节日期间纪律要求进行宣传,并对此进行“十严禁”的量化。要求各级要切实负起各自责任,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按照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的,以及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对问题线索查处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既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顶风违纪的单位,将被严肃问责。
强监督,布“网线”。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专业人员以及廉洁网格员、廉情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等社会监督力量,通过查阅资料、审计报表、随机暗访等方式,重点针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等问题,紧盯微信红包、电子礼金、充值卡券等“四风”问题“隐身衣”、“变种”新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重惩治,知“底线”。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区纪委分类建立台账,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对于发现和查实的“四风”问题实行“一案三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同时,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一律公开曝光,强化威慑。
“‘廉不廉,看过年’。对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目的就是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襄州区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襄州纪宣 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