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份责任书促纪委主体责任“落地有声”
“‘签字背书’后就要认领责任,这份‘责任书’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既是一种监督更是一种鞭策。”襄州区纪委监察局副局长王璐在《襄州区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主体责任书》上签字后坚定的说。
据了解,
为确保责任书上责任目标清单得到有效落实,襄州区纪委结合派出纪工委和机关各室、镇(街)、区直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了4种类别的《襄州区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主体责任书》。4种责任书按照职责定位,分别确定了相应的责任目标和责任内容。
会后,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派出纪工委书记、机关室主任签订《责任书》,旨在以这种方式一层一层精准传达压力,促进纪委自身建设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纪委主体责任是一个系统责任,既包括党委集体责任,也包括领导的个体责任。2017年襄州纪委与43个履责主体签订不同内容的责任书,就是为了厘清责任内容和履职边界,明确责任追究主体,精准传导压力,督促全区纪检干部在履行好监督执纪责任的同时,确保自身正、硬、净。”襄州区纪委书记王海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