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区直 > 正文

区委第一督导组赴镇进村抓“大数据”督导,强调“三个严肃问责”

时间:2017-05-31 17:50:32 文章来源:一分局

  2017年5月27日下午,区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会同区扶贫办、发改局相关负责同志,深入朱集镇四新村、程河镇程河村现场查看“大数据”精准扶贫监督检查《公告》张贴、《文件汇编》发放情况,通过参加动员会、领导班子会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突出强调“三个严肃问责”。
    会前,督导组到村(社区)现场查看走访,发现两镇《公告》张贴已到位,营造了较好氛围。在朱集镇村书记、股长动员大会和程河镇领导班子会上,重申了区委、区纪委会议精神,结合去年经验教训和今年“问责年”要求,突出强调“三个必须严肃问责”:
    一是公开及发动不到位的必须严肃问责。督导组要求一村一本书即扶贫政策各镇核查组必须学懂弄通,一村一公告、一村一套线索名册公开公示必须到位,银行、医院、便民服务中心等人流量大的场所均要张贴到位,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同时公布区委督导组、镇“大数据”办、联片督导组成员手机号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发动群众监督违规违纪行为。谁藏着掖着、不让群众知道,对谁严肃问责。
    二是督导组抽查推翻原结论的必须严肃问责。针对去年“大数据”并对首轮核查过程中,少数包片镇干部未入户即签字、村组干部明知有问题却隐瞒不报等问题,督导组要求问题线索反馈到镇以后,首轮核查必须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负责、定性准确,对“三类人员”(即党员领导干部、财政供养人员、村干部及其亲属)等必查对象,每一户都要有镇干部上门核查签字。后期督导组必查的“三类人员”和需按30%抽查的对象,凡发现未上门核查、填报不准、结论错误、督导组推翻原结论的,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倒追责。按照上级要求,对“三类人员”、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从严问责。
    三是“严重带病户”不主动整改的必须严肃问责。对采取隐瞒家庭成员、经济收入申报贫困户、低保户等行为,责令各镇向村组干部讲明利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带病户”,引导村组主动排查上报、及时整改清退,主动整改做从宽处理,拒不整改的做从严从重处理,提前打好整改“预防针”。
(一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