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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紧密围绕“大数据运用”预防扶贫领域微腐败

时间:2017-06-26 09:14:30 文章来源:监察四室
“微腐败”虽小,“吸血”不多、其害如“虎”。它严重败坏了党和国家机关的形象、严重影响了基层的廉政建设,容易导致干群关系、党群关系的恶化。目前开展的大数据运用,就是要让分散在不同地区和部门的碎片化信息“牵手”、联网,实施数据对比分析与综合评估,这样不仅能够准确界定出符合救助标准的人口数量、分布地区等宏观信息,而且能够显示出扶贫救助对象的家庭状况、性别、受教育程度等具体的人口学特征,有助于对扶贫对象的范围进行正确的界定,并对扶贫救助范围内的对象进行准确的需求评估,保证扶贫救助措施能够精准到户。 一、严查问题线索。充分利用好大数据运用的比对实施精准监督检查,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严惩基层“微腐败”. 二、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利用好群众的“一线”监督作用,因为群众是“微腐败”的直接受害者,对“微腐败”的侵犯自己利益的感同身受,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扩大问题线索来源,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同时,及时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做到防微杜渐。严防基层“微腐败”现象发生。 三、强化依法依规办事。加强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强化基层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起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促使基层党员干部不论职务大小,都应心怀纪律,敬畏纪律,手握戒尺、做到心中有戒。 四、及时预防。坚持抓早抓小,对农村基层干部身上的小错误及时廉政约谈、预防在前,对大问题严肃查处、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