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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恃“懂纪”不收手 两年两次挨处分

时间:2017-08-15 10:58:14 文章来源:四分局

    襄阳国家粮食储备库党委委员、主任;襄州区第五届人大代表。2015年5月,因违规操办儿子婚宴,被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1月13日,宋清华再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操办孙女生日宴;接待亲戚以外的同事并收取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7年5月19日,区纪委对宋清华的违纪问题立案审查。2017年8月15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免去宋清华担任的湖北襄阳国家粮食储备库党委委员、主任职务。

  剖析警示

  曾担任过襄阳国家粮食储备库朱集片区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襄阳国家粮食储备库党委委员、主任的宋清华,不能说没有纪律观念,然而,他的“纪律观念”却是完全颠倒的。他自认为家庭的喜事请客送礼这是农村几十年来的风俗习惯,认为只要不贪污受贿、不违法乱纪就行了,家里有红白喜事不操办一下一方面显得自己没面子,另一方面自己及家庭经济上也吃了亏,讲面子、讲排场,分批次接待亲戚以外的同事并收取礼金。当违纪行为被查处通报后,仍不思悔改,再次被查处。

  宋清华为何一错再错?一个直接原因就是他知纪却不畏纪,自恃懂纪律,反而不把纪律当回事。这固然与其主观因素思想境界有关,但恐怕也与一段时期各地存在的纪律不彰、执纪不严,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现象有直接关系。正是曾普遍存在的“破窗效应”,使一些党员干部“不知有纪”,甚或“知纪违纪”,即使听到越来越紧的风声,也心灵麻木而不以为然。

  可见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反“四风”,就必须保持严肃执纪的高压态势不放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续不断地向基层传导压力、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尤其是对纪律观念颠倒、缺乏戒惧之心的人,必须用严惩不贷猛击、纠正顽固的错误观念,唤醒、端正其纪律意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不断强化遵规守纪意识,时时刻刻拿纪律的标尺对照自己的言行,切莫“明知故犯”,明知违纪却自恃手段高明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否则,必将自食苦果,成为反面典型。

  襄州区纪委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

  尹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