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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容错纠错机制 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时间:2017-08-31 17:27:28 文章来源:监察二室

  襄州:“容错纠错”机制  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作为容错纠错的当事人,我个人对组织是感激的,也为我更加大胆积极的开展工作创造了一个好的环境。”近日,襄州区纪委启动容错纠错机制,对时任黄集镇一中常务副校长的张万清实施诫勉谈话,作为容错纠错的直接受益人,张万清心怀感激地说。

  这是今年年初襄州区出台《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以来,该区纪委对涉案当事人适用容错纠错机制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该区纪委在调查一起“黄集镇一中教师周转房建设未按规划进行,相关负责人存在工作失职问题”的案件时发现:该教师周转房规划是四层,学校党支部考虑选址地势较低,不适合居住,就集体研究决定在第一层住宅下加盖库房,顺便解决学校库房紧张的问题。根据《办法》规定,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或偏差,但经过调研论证、风险评估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他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且积极主动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可以适用容错规定。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区纪委认为张万清虽然存在工作偏差,但没有为个人、他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主观上出于公心且主动消除影响。故做出了对张万清实施诫勉谈话、涉案其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的决定。此案在党员干部中引发热烈反响,“有了容错纠错机制,今后我们可以更加放开手脚主动作为了。”区纪检干部刘佳说道。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就是为想干事的干部解决后顾之忧,让干部轻装上阵。”襄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海梅表示,“但同时,容错不是护短,更不是随意免责。对有规不依、借改革名义谋利、阻碍改革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形要坚持从严从重惩处,真正为改革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襄州区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  蒋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