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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协审”助力基层办案提质效

时间:2018-08-31 10:08:32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这个案子证据不够充分,只有言辞证据,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审查报告中处理意见表述不准确,引用条款有误,应引用2003年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对襄州北片第二协作区审理小组组长万义成提出的疑问和建议意见,该案件的承办人伙牌镇纪委副书记崔琼一一认真记录。

图为:襄州区纪委监察委基层案件集中协作审理第一期会议现场

  据悉,为适应新形势下审理工作需要,提高案件质量,近日,襄州区纪委监察委下发了《镇(街)纪(工)委自办案件集中协作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并于3月15日召开第一期基层案件集中协作审理工作交流会。

  13个镇(街)纪(工)委副书记、纪检干事,对2018年2月份以来的基层纪委办理的15个案子,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以及备案归档等多方面逐卷逐项严格审查,深入查摆瑕疵。

 

图为:区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张英华对襄州北片第一协作区的案件“协审”进行现场指导

  “通过这种集中协审的方式,让基层纪检干部面对面更直观的去认识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提升审理质效。”襄州区纪委监察委审理室主任宋少彬介绍说,协审也能同时解决镇(街)自办案件多,管理不规范,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

  该区纪委协审小组承办案件后,首先对案件的立案依据、证据材料、审查报告等方面问题逐一进行严格初审,协审小组审理意见与原单位意见不一致时,由该区纪委监察委审理室指定专人,进行案件会审,确保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图为:襄州北片第二协作区成员就案件审理情况开展讨论交流

  “只有这样层层抽丝剥茧深入每一个细节还原案件真相,才能确保案件质量达到‘铁案’标准。”参加完第一期“协审”交流会,石桥镇纪委书记刘佳感触颇深。

  据悉,该区纪委监察委将在2018年开展经常性案件协审交流、个案协审指导和规范案卷文书格式等交流培训活动,及时纠正镇(街)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区纪委监察委不仅将基层协审工作处于全程监督之中,还根据日常检查情况,不定期对基层协审案件质量情况进行通报,多途径确保执纪审理质量。(襄州纪宣 李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