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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庭审“面对面” 以案为鉴“鸣警钟”

时间:2019-03-06 15:44:40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我愧对单位的培养,愧对同事们的信任,愧对生我养我的父母,也愧对我的家人和孩子......”3月1日上午,襄州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移送司法机关的首起非党员监察对象留置案在襄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时,刚过而立之年的被告人贾某在庭审现场发表最后陈述时失声痛哭。

  这是该区纪委监委2019年举办的首期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现场的一幕。

   

  据了解,贾某系原襄州区项目办工作人员,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贾某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利用担任项目办相关指挥部报账员的职务便利,共分35次挪用公款470余万元。此外,贾某还涉嫌贪污犯罪。根据案件事实,区纪委监委同时对区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相关指挥部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开除党籍等处分。

  越是身边事越能直击心灵,越是身边人越能感同身受。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当天,区纪委监委组织区项目办、区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全体人员及分管领导、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共约100人现场旁听了法庭审理全过程,接受了警示教育。

  “曾经我们俩是一起奋斗的同事,如今他却成了违法乱纪的反面典型。他才30出头,这么年轻就犯下如此大错,葬送了前程,真是惋惜。这给我上了一堂深刻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在今后工作中,我将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办事。”区项目办财务科负责人岳晶晶深有感触地说。

  “‘零距离’‘全景式’旁听庭审的学习方式更加直观、有效,通过旁听接受警示教育的同时,也让我反思办案过程中的不足和漏洞,提醒我以后在收集固定证据时需要注意的地方。”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尚志安说。

  据了解,近年来,襄州区用好用足身边“活教材”,通过旁听公开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聆听监狱服刑犯人现身说法、编印忏悔录、编印典型案例“口袋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推进警示教育落实落细。同时,该区创新实施涉“小五长”案件定向通报机制,督促各镇(街)党(工)委自接到本镇(街)“小五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除了通报案情、宣读处分决定和检讨材料,还让受处分干部现身说法,力求震撼心灵。此外,该区在区纪委监委网站和“微行襄州”微信公众号开设“监督曝光台”“案件警示”等栏目,结合扶贫攻坚、污染防治、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发挥自有媒体的警示教育阵地作用,让广大党员干部方便接受警示教育。(襄州纪宣 蒋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