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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解决两家村民用水纠纷的故事

时间:2019-06-13 09:08:35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我要举报峪山镇杨湾村党支部书记裴某不作为问题,你们要不解决,我就住在这儿不走了。”2019年3月18日早上刚上班,杨湾村六组村民刘某和老伴就怒气冲冲地走进了镇纪委办公室,随身携带打包好的被褥,大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见此情景,我便马上迎上去,拉过椅子给两位老人坐,倒了两杯热水递到他们手上。经过半个小时的劝解,两位老人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

  经过询问得知,刘某认为村书记裴某在协调他与本组村民曾某堰塘用水矛盾纠纷时不作为,致使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当时正值春耕,需要农业用水,他们为此心神不宁,寝食难安,思忖再三,才决定到镇纪委寻求帮助。

  在了解基本情况后,我迅速梳理制定了处理方案。一是找村干部了解之前两家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调阅相关合同和村组用水管理办法规定;二是走访附近群众详细了解信访问题前因后果;三是到现场实地查看情况,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

  经实地走访得知,刘某和曾某用水纠纷问题由来已久。曾某一亩水田位于刘某堰塘上方,堰塘下方是刘某十多亩水田,双方因用水问题产生过多次纠纷。经村组干部协调,双方于2016年11月签订协议书,约定堰塘由刘某管理和使用,他人无权干涉,曾某可在自家水田边开挖沟渠蓄水。2017年春,曾某请人用挖掘机将田边沟渠开挖扩大成一个蓄水池塘,刘某要求曾某回填蓄水池塘,但曾某认为他在自家田里开挖蓄水池塘与他人无关,不影响刘某堰塘蓄水,拒绝了刘某的要求。刘某将问题多次反映到村里,但村支部书记裴某一直没有妥善解决,时间久了,两家之间由用水纠纷上升为个人恩怨。

  “我找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但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曾某妻子甚至表示谁填他们挖的蓄水池塘,她就喝农药自杀,我也没有办法。”我随即找到村书记裴某询问该信访问题为何长期得不到解决时,村书记裴某无奈地说道。

  “群众问题无小事,尽管现实问题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情况,但‘没有办法’绝对不是你为自己开脱的理由,也不能成为不作为的挡箭牌。”我对裴某说道。

  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我带领调查组人员到堰塘边实地查看和测量。经查看发现曾某在田边挖的蓄水池塘足有5米多深,确实拦截了刘某堰塘来水。我当即提出让曾某回填蓄水池塘至3米深,不影响刘某堰塘正常进水,曾某断然拒绝,而刘某也持反对意见,双方依然僵持着。我经过多方打听了解到曾某是一名有着三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我数次和村组干部到曾某家中,和他拉家常,聊初心。经过多次上门谈心,曾某慢慢打开了心结。在跟曾某做工作的同时,得知刘某儿子在襄州区某单位上班,我便和刘某某取得联系并多次与其沟通,说明利害关系,寻求亲情支持,让其帮忙做父母的思想工作,促进双方和解。历经一个多月的努力,双方的僵持终于出现转机,曾某做出了让步,同意将蓄水池回填至不影响刘某堰塘进水,而刘某也同意通过清淤扩容增加堰塘蓄水量来解决用水问题。至此,这件持续两年,让两位老人寝食难安的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针对裴某长期未解决好村民用水纠纷矛盾问题,镇纪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这件信访问题充分暴露出部分村组干部不愿作为、不善作为的问题,作为一名乡镇纪委书记,只有用耐心和细心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才能赢得群众满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襄州纪宣 许大国)